包号/序号:001/01
产品名称:皮肤检测仪
数量:1套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1、可对皮肤特征进行定量分析:光线对皮肤不同瑕疵反射不同的原理来判断和定性皮肤的各种瑕疵,包括淡褐色/黄褐色/深褐色/黑褐色/淡黄色/暗红色/红血丝/血管型色素/鲜红斑痣/白癜风/痘坑/毛孔假性皱纹纹理等症状问题。
★2、设备具备多个影像分析:RGB自然光影像,冷光影像,交叉偏振光影像,平行偏振光影像,UV影像等。
3、四大光谱成像:自然光,交叉偏振光,平行偏振光,UV光。
★4、采用≥*像素结合3D光栅结构光对全面部进行扫描。
5、摄像头可自动旋转,图片可进行≥180度旋转对比。
6、识别和复测指定面部区域:能有效避开头发、胡须等干扰项,显性和隐性症状皆可呈现。
7、定制相关皮肤报告:对研究案例的个体差异提供分析报告,建立治疗方案。
8、具备图像输出:可将软件中的图像、治疗案例、治疗前后对比图一键导出。
★9、设备采用隐藏式遮光模式,在常规操作中无需降低外在光源。
10、档案管理系统:支持镜像对比、两图对比、多图对比等多种对比方式。
包号/序号:001/02
产品名称:紫外线光疗仪
数量:1台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是
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1、灯管支数:≥28支;灯管功率:≥100W。
★2、配置电感镇流器,配套专用启辉器,有效延长灯管使用寿命,降低设备使用成本。
3、采用微电子处理器,控制操作系统实时显示设备运行数值、状态显示、提示信息显示等功能,保证治疗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4、配置 (略) ,隔离患者和灯管的直接接触。
5、四面舱体装有排气风扇。
6、控制器具备声光报警功能,实时提示设备的工作状态或故障状态。
★7、设有舱内手锁开关、舱外急停开关、门锁开关、剂量输入限制等安全控制系统。
8、具备抗干扰设计,确保设备在电磁干扰环境下的正常运行。
9、输入功率(VA):≤4000VA。
10、用途:用于银屑病、白癜风、湿疹、带状疱疹等皮肤病的UVB全身光疗。
包号/序号:001/03
产品名称:生物显微镜
数量:1套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1、光学系统:无限远光学系统,根据需要可以增加各种不同的附件,实现多种功能,拓展应用空间。
2、观察筒:≥30°倾斜,铰链式三目观察筒,铰链组可360°旋转,眼点调节375~428.5mm,固定式目镜筒,瞳距调节范围48-76mm,固定式分光比,双目:三目≥50:50。
3、具备物镜转换器。
4、物镜:无限远平场消色差,荧光观察时,无背景杂光。无限远平场消色差物镜10X/N.A.≥0.25,20X/N.A.≥0.40,40X/N.A.≥0.65,100X/N.A.≥1.25。
5、调焦机构:低手位粗微动同轴,带松紧调节装置和上限位装置,粗调行程≥27mm,自适应100V-240V开关电源,单颗高亮度≥5W LED,冷色色温4750K-5500K,光强连续可调,支持充电宝供电(须支持PD协议)且带ECO功能。
6、载物台:具备 (略) ,双切片(载玻片)夹。
7、聚光镜:N.A.1.25柯拉照明聚光镜组(带插板式的相衬、暗场附件接口),带视场光阑。
★8、落射LED荧光装置,UV2紫外长通型LED荧光中间模组,带光源亮度调节旋钮,明场荧光切换旋钮,中心波长≥365nm。
包号/序号:001/04
产品名称:电子皮肤镜
数量:1台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1、镜头采用光学偏光镜,可实时放大。
2、镜头自带偏光功能,支持至少三种模式:非偏振、偏振、浸润三种模式,偏振角度0-90°可任意调整。
★3、成像分辨率≥2592×1944。
4、像素≥*像素。
★5、放大等级:20X~220X连续可调。
6、适配≥10种镜头罩,支持不同皮损检测。
7、具备锥形镜头罩,支持指缝、耳背、外耳道、鼻腔等特殊部位的检测。
8、皮肤微观摄像机LED光源照度≥3000Lux。
★9、成像视觉分辨力:放大等级为20时,成像视觉分辨力不低于18线对/mm;放大等级大于200时,成像视觉分辨力不低于90线对/mm。
10、自动/手动白平衡操作,支持手动RGB色彩调整。
11、皮肤镜图像分析功能,提供“ABCD法”等多种分析方法。
12、软件系统数据库需涉及病种至少300种。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