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清湖街道东儒村电商服务中心安装电子显示屏项目非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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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清湖街道东儒村电商服务中心安装电子显示屏项目非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3月27日

泰宇建筑 (略) (略) 清湖街道东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就清湖街道东儒村电商服务中心安装电子显示屏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项目名称:清湖街道东儒村电商服务中心安装电子显示屏项目

二、项目编号:TY2024FZFCG0318

三、谈判项目概况: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预算价

备注

1

清湖街道东儒村电商服务中心安装电子显示屏项目

见第三章

1

*元


四、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谈判。

五、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商于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泰宇建筑 (略) ( (略) (略) 万商城12号楼西侧3楼)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1日17:00,逾期不予接受。

2.资料费2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报名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 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09时00分前。

谈判时间:2024年4月2日09时00分。

谈判地点:泰宇建筑 (略) ( (略) (略) 万商城12号楼西侧3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质疑和投诉:

谈判响应方如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泰宇建筑 (略) 和采购人提出质疑。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略) 清湖街道东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清湖街道东儒村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泰宇建筑 (略)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略) 万商城12号楼西侧3楼

3、监督管理机构名称: (略) 清湖街道纪工委

监管部门电话:0570-*

地址: (略) 清湖 (略) 1号




公告时间:2024年3月27日

泰宇建筑 (略) (略) 清湖街道东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就清湖街道东儒村电商服务中心安装电子显示屏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项目名称:清湖街道东儒村电商服务中心安装电子显示屏项目

二、项目编号:TY2024FZFCG0318

三、谈判项目概况: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预算价

备注

1

清湖街道东儒村电商服务中心安装电子显示屏项目

见第三章

1

*元


四、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谈判。

五、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商于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泰宇建筑 (略) ( (略) (略) 万商城12号楼西侧3楼)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1日17:00,逾期不予接受。

2.资料费2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报名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 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09时00分前。

谈判时间:2024年4月2日09时00分。

谈判地点:泰宇建筑 (略) ( (略) (略) 万商城12号楼西侧3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质疑和投诉:

谈判响应方如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泰宇建筑 (略) 和采购人提出质疑。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略) 清湖街道东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清湖街道东儒村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泰宇建筑 (略)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略) 万商城12号楼西侧3楼

3、监督管理机构名称: (略) 清湖街道纪工委

监管部门电话:0570-*

地址: (略) 清湖 (略)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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