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购买审计服务项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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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购买审计服务项目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分局的经费支出和财务工作和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 (略) 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审计服务项目(项目概算*元),购买目录代码:B0302 审计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 (略) 场监管分局内部财务情况及由分局账户拨付的各类项目资金进行审计。具体内容包括:检查分局内部财务总体情况, (略) 场监管分局自2019年成立以来财务收支情况,财务会计核算与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国家、云南省、 (略) 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国家财税政策执行情况以及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合理性等情况进行审计,及时反映分局在执行各项政策、规章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对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跟踪并出具绩效报告。

3、对分局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过程审计。

4、对重点项目单独出具项目审计报告。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通过审计本单位的财政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评价、证明、确定和监督是否履行经济责任,发现存在的财务管理不规范,内控制度不完善,业务流程不合理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提高本单位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元;

(二)资金来源:机构运转资金-审计服务经费中列支。

六、承接标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通过内部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真实性和准确性、评价内控制度的人有效性、发现和预防潜在的风险和错误,以及提供决策支持和监督机构的依据。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元以下(不含)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4年3月27日到4月3日)。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李秀,0871-*



(略) 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3月27日


为进一步规范分局的经费支出和财务工作和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 (略) 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审计服务项目(项目概算*元),购买目录代码:B0302 审计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 (略) 场监管分局内部财务情况及由分局账户拨付的各类项目资金进行审计。具体内容包括:检查分局内部财务总体情况, (略) 场监管分局自2019年成立以来财务收支情况,财务会计核算与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国家、云南省、 (略) 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国家财税政策执行情况以及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合理性等情况进行审计,及时反映分局在执行各项政策、规章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对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跟踪并出具绩效报告。

3、对分局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过程审计。

4、对重点项目单独出具项目审计报告。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通过审计本单位的财政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评价、证明、确定和监督是否履行经济责任,发现存在的财务管理不规范,内控制度不完善,业务流程不合理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提高本单位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元;

(二)资金来源:机构运转资金-审计服务经费中列支。

六、承接标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通过内部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真实性和准确性、评价内控制度的人有效性、发现和预防潜在的风险和错误,以及提供决策支持和监督机构的依据。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元以下(不含)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4年3月27日到4月3日)。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李秀,0871-*



(略) 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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