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厂外供排水管线工程成套次氯酸钠投加装置二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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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厂外供排水管线工程成套次氯酸钠投加装置二次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厂外供排水管线工程成套次氯酸钠投加装置(二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河南 (略) 荥阳分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代理机构为 (略) ,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比选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厂外供排水管线工程成套次氯酸钠投加装置(二次)采购项目

2.2交货地点: (略) 崔庙镇(具体位置以*方通知为准)。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在三级泵站设有1座加氯间,设计采用次氯酸钠消毒工艺,采用成品次氯酸钠溶液+自动化投药装置的加氯方法。根据《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GB /T19923-2005)对再生水用于工业用水的水质要求,余氧≥0.05mg/ L ,加氯量宜在6mg/ L -15mg/ L 。结合上述规范,本次工程加氯量采用10mg/ L 。本次泵站设计规模为5.0万吨/日,计算得单位加氯量约为21kg/ h 。加氯间内设置自动投加设备2套,1用1备。容积为6000L的原液罐2座。自动投加装置包括在线稀释系统、PLC自动化控制系统、药液精确分配装置、远程监控及数据统计记录系统等。

2.4采购内容和范围:采购需求及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次氯酸钠投加装置的生产、供货、包装运输(含保险)、装卸就位、配合安装(含配件辅材)、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验收移交,并提供培训、技术资料及售后服务等为完成图纸及合同要求的全部内容。采购数量以采购人最终确认为准。

2.5工期:自采购人通知后,45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配合安装及调试等工作。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且满足采购人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7质保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为次氯酸钠投加装置的制造商或系统集成商, (略) 公章的“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2业绩要求:提供至少1项自**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的成套加药装置或药剂发生装置的合同业绩。供应商须提供相关合同(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等信息。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材料不全该业绩不予认可)。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3.1供应商自**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 (略) 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响应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3.2被郑州公用事业 (略) 列为限制中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的公示信息,查询时间为采购邀请书发出之后,查询路径:http://**。

3.3.4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上述查询事项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网页图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采购邀请书发出之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 2024年 3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起至2024年 3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

在 (略) 航空港区恒丰科创中心9号楼B区5楼 领取采购文件。领取文件时需携带符合采购公告附件要求的盖章版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或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4.3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 年 4 月 3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线下纸质递交;

5.3递交地址: (略) 航空港区恒丰科创中心9号楼B区5楼;

5.4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郑州公用事业 (略) 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 (略) 荥阳分公司

联系人:相先生

联系电话:0371-*

邮箱: *@*63.com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航空港区恒丰科创中心9号楼B区5楼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371-*

电子邮件:*@*63.com

投诉受理:郑州公用事业 (略) 采购管理部

电 话:0371-*、*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厂外供排水管线工程成套次氯酸钠投加装置(二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河南 (略) 荥阳分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代理机构为 (略) ,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比选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厂外供排水管线工程成套次氯酸钠投加装置(二次)采购项目

2.2交货地点: (略) 崔庙镇(具体位置以*方通知为准)。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在三级泵站设有1座加氯间,设计采用次氯酸钠消毒工艺,采用成品次氯酸钠溶液+自动化投药装置的加氯方法。根据《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GB /T19923-2005)对再生水用于工业用水的水质要求,余氧≥0.05mg/ L ,加氯量宜在6mg/ L -15mg/ L 。结合上述规范,本次工程加氯量采用10mg/ L 。本次泵站设计规模为5.0万吨/日,计算得单位加氯量约为21kg/ h 。加氯间内设置自动投加设备2套,1用1备。容积为6000L的原液罐2座。自动投加装置包括在线稀释系统、PLC自动化控制系统、药液精确分配装置、远程监控及数据统计记录系统等。

2.4采购内容和范围:采购需求及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次氯酸钠投加装置的生产、供货、包装运输(含保险)、装卸就位、配合安装(含配件辅材)、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验收移交,并提供培训、技术资料及售后服务等为完成图纸及合同要求的全部内容。采购数量以采购人最终确认为准。

2.5工期:自采购人通知后,45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配合安装及调试等工作。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且满足采购人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7质保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为次氯酸钠投加装置的制造商或系统集成商, (略) 公章的“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2业绩要求:提供至少1项自**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的成套加药装置或药剂发生装置的合同业绩。供应商须提供相关合同(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等信息。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材料不全该业绩不予认可)。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3.1供应商自**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 (略) 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响应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3.2被郑州公用事业 (略) 列为限制中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的公示信息,查询时间为采购邀请书发出之后,查询路径:http://**。

3.3.4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上述查询事项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网页图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采购邀请书发出之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 2024年 3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起至2024年 3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

在 (略) 航空港区恒丰科创中心9号楼B区5楼 领取采购文件。领取文件时需携带符合采购公告附件要求的盖章版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或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4.3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 年 4 月 3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线下纸质递交;

5.3递交地址: (略) 航空港区恒丰科创中心9号楼B区5楼;

5.4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郑州公用事业 (略) 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 (略) 荥阳分公司

联系人:相先生

联系电话:0371-*

邮箱: *@*63.com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航空港区恒丰科创中心9号楼B区5楼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371-*

电子邮件:*@*63.com

投诉受理:郑州公用事业 (略) 采购管理部

电 话: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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