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公镇龙头村2023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机具购置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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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公镇龙头村2023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机具购置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相公镇龙头村2023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机具购置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长武县相公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长武县 公告时间 **日 10:07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略)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沣西国际大厦1号楼9层901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7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工
项目联系电话 029-*
采购单位 长武县相公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长武县相公镇街道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恒鑫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沣西国际大厦1号楼9层9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
项目概况

相公镇龙头村2023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机具购置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沣西国际大厦1号楼9层9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XXZ-2024-027

项目名称:相公镇龙头村2023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机具购置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相公镇龙头村2023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机具购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用具 相公镇龙头村2023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机具购置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00,000.00 7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相公镇龙头村2023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机具购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相公镇龙头村2023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机具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2023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2023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供应商必须有出售相关农机具的实体经营地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 至 **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沣西国际大厦1号楼9层9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沣西国际大厦1号楼9层901室

五、开启

时间: **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沣西国际大厦1号楼9层9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 (略) 政府采购网(htt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武县相公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武县相公镇街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恒鑫 (略)

地址: (略)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沣西国际大厦1号楼9层901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工

电话:029-*

陕西恒鑫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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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相公镇龙头村2023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机具购置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长武县相公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长武县 公告时间 **日 10:07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略)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沣西国际大厦1号楼9层901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7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工
项目联系电话 029-*
采购单位 长武县相公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长武县相公镇街道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恒鑫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沣西国际大厦1号楼9层9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
项目概况

相公镇龙头村2023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机具购置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沣西国际大厦1号楼9层9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XXZ-2024-027

项目名称:相公镇龙头村2023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机具购置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相公镇龙头村2023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机具购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用具 相公镇龙头村2023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机具购置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00,000.00 7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相公镇龙头村2023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机具购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相公镇龙头村2023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机具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2023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2023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供应商必须有出售相关农机具的实体经营地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 至 **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沣西国际大厦1号楼9层9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沣西国际大厦1号楼9层901室

五、开启

时间: **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沣西国际大厦1号楼9层9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 (略) 政府采购网(htt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武县相公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武县相公镇街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恒鑫 (略)

地址: (略)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沣西国际大厦1号楼9层901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工

电话:029-*

陕西恒鑫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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