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怀化市鹤城区税务局职工之家阵地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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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怀化市鹤城区税务局职工之家阵地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项目概况:

国家税 (略) 鹤城区税务局职工之家阵地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其潜在的投标人应在湖南中 (略) ( (略) 鹤城区建丰中路紫东新苑3栋2单元101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SW-*

代理编号: ZLRHH2024-008

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鹤城区税务局职工之家阵地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日至 **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中 (略) ( (略) 鹤城区建丰中路紫东新苑3栋2单元101室)

方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个人身份证等原件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中 (略) ( (略) 鹤城区建丰中路紫东新苑3栋2单元101室)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和国家税 (略) 税务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采购专栏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 (略) 鹤城区税务局

地 址: (略) 鹤城区迎丰中路263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07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中 (略)

地  址: (略) 鹤城区建丰中路紫东新苑3栋2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07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黄先生、冉先生

电  话:0745-*

项目概况:

国家税 (略) 鹤城区税务局职工之家阵地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其潜在的投标人应在湖南中 (略) ( (略) 鹤城区建丰中路紫东新苑3栋2单元101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SW-*

代理编号: ZLRHH2024-008

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鹤城区税务局职工之家阵地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日至 **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中 (略) ( (略) 鹤城区建丰中路紫东新苑3栋2单元101室)

方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个人身份证等原件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中 (略) ( (略) 鹤城区建丰中路紫东新苑3栋2单元101室)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和国家税 (略) 税务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采购专栏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 (略) 鹤城区税务局

地 址: (略) 鹤城区迎丰中路263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07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中 (略)

地  址: (略) 鹤城区建丰中路紫东新苑3栋2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07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黄先生、冉先生

电  话: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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