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阳采目录内体外诊断试剂采购项目谈判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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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阳采目录内体外诊断试剂采购项目谈判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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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采购人名称: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二、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阳采目录内体外诊断试剂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GWZX*

四、 采购内容:

大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阳采目录内体外诊断试剂采购项目谈判邀请函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拟执行阳采目录内体外诊断试剂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阳采目录内体外诊断试剂采购项目
二、主要内容:采购阳采目录内体外诊断试剂一批。
三、采购预算:按需采购。
注:投标报价超出阳采目录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四、采购需求内容:详见附件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类的,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
(2)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与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对应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所投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类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注:
1.二类及三类医疗器械不能跨范围经营。
2.投标人须满足《关 (略)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发【2017】10号)文件第四章要求。
3.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辽宁”网站(http://**.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http://**)网站失信黑名单(黑榜)、“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及根据实际需要引入的其他官方认可合法有效的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截至提交采购文件前一天。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进行报名的投标人请提供: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信用记录查询情况加盖公章。
5、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情况加盖公章。
6、报名表加盖公章。(自拟)
7、其他本项目相关证明文件(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接受报名的时间与地点:
公告时间:自公告发布至**日
接收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至**日
邮寄地址: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医学装备部
联 系 人:辛宝双 电 话:*
地 址: (略) 甘井子区桧柏路269号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

2、采购人名称: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联系人: 陈晓磊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略) 甘井子区桧柏路269号

※特别说明:根据《 (略) 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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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采购人名称: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二、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阳采目录内体外诊断试剂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GWZX*

四、 采购内容:

大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阳采目录内体外诊断试剂采购项目谈判邀请函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拟执行阳采目录内体外诊断试剂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阳采目录内体外诊断试剂采购项目
二、主要内容:采购阳采目录内体外诊断试剂一批。
三、采购预算:按需采购。
注:投标报价超出阳采目录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四、采购需求内容:详见附件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类的,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
(2)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与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对应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所投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类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注:
1.二类及三类医疗器械不能跨范围经营。
2.投标人须满足《关 (略)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发【2017】10号)文件第四章要求。
3.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辽宁”网站(http://**.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http://**)网站失信黑名单(黑榜)、“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及根据实际需要引入的其他官方认可合法有效的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截至提交采购文件前一天。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进行报名的投标人请提供: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信用记录查询情况加盖公章。
5、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情况加盖公章。
6、报名表加盖公章。(自拟)
7、其他本项目相关证明文件(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接受报名的时间与地点:
公告时间:自公告发布至**日
接收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至**日
邮寄地址: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医学装备部
联 系 人:辛宝双 电 话:*
地 址: (略) 甘井子区桧柏路269号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

2、采购人名称: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联系人: 陈晓磊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略) 甘井子区桧柏路269号

※特别说明:根据《 (略) 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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