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监狱入监教育中心罪犯食堂无刀化灶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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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监狱入监教育中心罪犯食堂无刀化灶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监狱入监教育中心罪犯食堂无刀化(灶具)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用具/厨卫用具/其他厨卫用具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监狱
行政区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日 17: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兴庆区清和北街中兴小区12号商业楼6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兴庆区清和北街中兴小区12号商业楼6层
预算金额 ¥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小洋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兴庆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科长 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信安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兴庆区清和北街中兴小区12号商业楼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小洋、张楠
附件:
附件1 报名回执单.docx
附件2 公告.pdf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监狱入监教育中心罪犯食堂无刀化(灶具)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AYD2024-018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监狱入监教育中心罪犯食堂无刀化(灶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监狱入监教育中心罪犯食堂无刀化(灶具)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参照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6)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文件(宁财(采)发〔2022〕351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邮箱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兴庆区清和北街中兴小区12号商业楼6层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兴庆区清和北街中兴小区12号商业楼6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文件方式:在**日至**日(8:30-18:0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回执单(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63.com邮箱进行登记,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登记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2.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以上网站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监狱     

地址: (略) 兴庆区        

联系方式:李科长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信安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清和北街中兴小区12号商业楼6层            

联系方式:张小洋、张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洋

电 话:  095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监狱入监教育中心罪犯食堂无刀化(灶具)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用具/厨卫用具/其他厨卫用具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监狱
行政区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日 17: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兴庆区清和北街中兴小区12号商业楼6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兴庆区清和北街中兴小区12号商业楼6层
预算金额 ¥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小洋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兴庆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科长 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信安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兴庆区清和北街中兴小区12号商业楼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小洋、张楠
附件:
附件1 报名回执单.docx
附件2 公告.pdf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监狱入监教育中心罪犯食堂无刀化(灶具)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AYD2024-018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监狱入监教育中心罪犯食堂无刀化(灶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监狱入监教育中心罪犯食堂无刀化(灶具)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参照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6)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文件(宁财(采)发〔2022〕351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邮箱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兴庆区清和北街中兴小区12号商业楼6层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兴庆区清和北街中兴小区12号商业楼6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文件方式:在**日至**日(8:30-18:0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回执单(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63.com邮箱进行登记,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登记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2.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以上网站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监狱     

地址: (略) 兴庆区        

联系方式:李科长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信安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清和北街中兴小区12号商业楼6层            

联系方式:张小洋、张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洋

电 话: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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