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医院东丽医院第二血透中心体重称和血压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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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医院东丽医院第二血透中心体重称和血压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第二血透中心体重称和血压计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普通诊察器械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东丽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3月29日 16:3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3月29日至2024年04月0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中易(天津) (略) ( (略) 东丽 (略) 98-18号二楼(康诚大药房旁))
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23日 09:30
开标地点 中易(天津) (略) ( (略) 东丽 (略) 98-18号二楼(康诚大药房旁))
预算金额 ¥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工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东丽 (略) 三号桥西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柴老师、022-*
代理机构名称 中易(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东丽 (略) 98-18号二楼(康诚大药房旁)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曹工、*

项目概况

(略) 第二血透中心体重称和血压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易(天津) (略) ( (略) 东丽 (略) 98-18号二楼(康诚大药房旁))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XZC-2024-008

项目名称: (略) 第二血透中心体重称和血压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第二血透中心体重称和血压计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完成送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二)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0号)的规定,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三)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0号)的规定,若投标人所响应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文件,若投标人所响应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四)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新成立的投标人可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供证明材料,税务管理部门出具);(五)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七)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八)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9日 至 2024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易(天津) (略) ( (略) 东丽 (略) 98-18号二楼(康诚大药房旁))

方式:(1)现场获取须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以现金形式支付; (2)网上获取须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将邮箱回复审核情况。邮箱:*@*26.com。 账户信息: 户名:中易(天津)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天津张贵庄支行 账号:0302 0147 0930 0051 032 注: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ZYZXZC-2024-008标书款” 交纳招标文件费后,售出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交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易(天津) (略) ( (略) 东丽 (略) 98-18号二楼(康诚大药房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东丽 (略) 三号桥西侧        

联系方式:柴老师、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易(天津) (略)             

地 址: (略) 东丽 (略) 98-18号二楼(康诚大药房旁)            

联系方式:曹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第二血透中心体重称和血压计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普通诊察器械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东丽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3月29日 16:3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3月29日至2024年04月0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中易(天津) (略) ( (略) 东丽 (略) 98-18号二楼(康诚大药房旁))
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23日 09:30
开标地点 中易(天津) (略) ( (略) 东丽 (略) 98-18号二楼(康诚大药房旁))
预算金额 ¥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工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东丽 (略) 三号桥西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柴老师、022-*
代理机构名称 中易(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东丽 (略) 98-18号二楼(康诚大药房旁)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曹工、*

项目概况

(略) 第二血透中心体重称和血压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易(天津) (略) ( (略) 东丽 (略) 98-18号二楼(康诚大药房旁))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XZC-2024-008

项目名称: (略) 第二血透中心体重称和血压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第二血透中心体重称和血压计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完成送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二)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0号)的规定,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三)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0号)的规定,若投标人所响应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文件,若投标人所响应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四)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新成立的投标人可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供证明材料,税务管理部门出具);(五)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七)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八)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9日 至 2024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易(天津) (略) ( (略) 东丽 (略) 98-18号二楼(康诚大药房旁))

方式:(1)现场获取须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以现金形式支付; (2)网上获取须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将邮箱回复审核情况。邮箱:*@*26.com。 账户信息: 户名:中易(天津)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天津张贵庄支行 账号:0302 0147 0930 0051 032 注: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ZYZXZC-2024-008标书款” 交纳招标文件费后,售出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交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易(天津) (略) ( (略) 东丽 (略) 98-18号二楼(康诚大药房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东丽 (略) 三号桥西侧        

联系方式:柴老师、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易(天津) (略)             

地 址: (略) 东丽 (略) 98-18号二楼(康诚大药房旁)            

联系方式:曹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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