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河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及相关专题报告编制公开招标公告
青河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及相关专题报告编制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青河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及相关专题报告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2日 12: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青河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及相关专题报告编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青河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及相关专题报告编制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总体规划修编及相关专题报告编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城乡规划编制*级及以上级资质(注:因行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部暂未出台空间规划编制资质管理办法,因此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无有效期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规划和设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城乡(市)规划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1日至2024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2: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2: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 (略) 为“ (略) (http://**)”。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 (略) 投标单位。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投标单 (略) 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投标单位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 (略) (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jmbs格式)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略) 上传完成。 4.投标文件开启当日,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唱标、询标澄清、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单位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单位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单位撤销其投标文件。 5.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河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青河县青河 (略) 7号
联系方式:0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搏达昌鑫 (略)
地 址:南区美伦酒店右侧面
联系方式:09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0906-*/*
附件信息:
项目概况
青河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及相关专题报告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2日 12: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青河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及相关专题报告编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青河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及相关专题报告编制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总体规划修编及相关专题报告编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城乡规划编制*级及以上级资质(注:因行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部暂未出台空间规划编制资质管理办法,因此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无有效期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规划和设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城乡(市)规划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1日至2024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2: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2: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 (略) 为“ (略) (http://**)”。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 (略) 投标单位。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投标单 (略) 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投标单位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 (略) (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jmbs格式)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略) 上传完成。 4.投标文件开启当日,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唱标、询标澄清、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单位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单位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单位撤销其投标文件。 5.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河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青河县青河 (略) 7号
联系方式:0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搏达昌鑫 (略)
地 址:南区美伦酒店右侧面
联系方式:09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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