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建筑垃圾分拣场招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建筑垃圾分拣场招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略) 海曙区横街镇建筑垃圾分拣场招租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务服务中心 (http://**:4011/website/home)“工程其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2024NBHSWCQ021
项目名称: (略) 海曙区横街镇建筑垃圾分拣场招租项目
3年租赁期最低总金额:142.*元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 | 类别 | 用途 | 面积 | 合同期限 | 最低年租金 |
1 | 横街镇建筑垃圾分拣场建筑物 | 仅限建筑垃圾分拣作业使用 | 1446.25㎡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 | 47.*元/年。(此费用包含12.*元/年固定的分拣场场地租金) |
2 | 横街镇建筑垃圾分拣场场地 | 4.26亩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 (略) 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 (略) 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如被发现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17时00分)前 (略) (http://**)登录“工程其他交易系统”栏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略) 咨询联系人侯工:*、黄工:*;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 (略) ”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3.2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 (略) 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3.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4月19日09: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 (略) (略) 二楼开标室(南门上, (略) 海 (略) 58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4月19日09:30(北京时间) (略) (略) 二楼开标室(南门上, (略) 海 (略) 58号),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投标方式: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1日16:00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地址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 (略) ( (略) 江北区世茂日湖中心1号楼15楼),收件人:徐苗淼,联系方式:0574-*。
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二)采用现场方式送达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 (略) (略) 二楼开标室(南门上, (略) 海 (略) 58号)(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现场公告)。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仟元整(RMB*元)
(2)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人 (略) (http://**)登录“工程其他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2、形式:
银行 (略) 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 (略) ”中的“其他交易—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银行转账汇款”,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
注意事项:
(1)请仔细核对您的企业信息,如果账户信息不完善或不正确,请进入企业库中变更,避免无法正常退款;
(2)确认投标段信息及支付费用后,提交订单;
(3)系统为本项目分配了独立的保证金收款账户,如未选择“银行转账汇款”则无法获取本项目的保证金收款账户。
(4)如果下单异常,无法获取缴纳账户,请联系系统管理员;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6)投标保证金退还办理联系人闻老师:0574-*。
3、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浙江省 (略) http://**、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 (略) (略) http://**。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略) 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海曙区横街 (略) 38号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574-*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安全三江工程 (略)
地址: (略) 江北区世茂日湖中心1号楼15楼
联系人:徐苗淼、任晓云、刘瑜
联系电话:0574-*
传真:0574-*
一、项目概况: (略) 海曙区横街镇建筑垃圾分拣场招租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务服务中心 (http://**:4011/website/home)“工程其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2024NBHSWCQ021
项目名称: (略) 海曙区横街镇建筑垃圾分拣场招租项目
3年租赁期最低总金额:142.*元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 | 类别 | 用途 | 面积 | 合同期限 | 最低年租金 |
1 | 横街镇建筑垃圾分拣场建筑物 | 仅限建筑垃圾分拣作业使用 | 1446.25㎡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 | 47.*元/年。(此费用包含12.*元/年固定的分拣场场地租金) |
2 | 横街镇建筑垃圾分拣场场地 | 4.26亩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 (略) 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 (略) 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如被发现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17时00分)前 (略) (http://**)登录“工程其他交易系统”栏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略) 咨询联系人侯工:*、黄工:*;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 (略) ”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3.2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 (略) 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3.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4月19日09: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 (略) (略) 二楼开标室(南门上, (略) 海 (略) 58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4月19日09:30(北京时间) (略) (略) 二楼开标室(南门上, (略) 海 (略) 58号),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投标方式: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1日16:00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地址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 (略) ( (略) 江北区世茂日湖中心1号楼15楼),收件人:徐苗淼,联系方式:0574-*。
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二)采用现场方式送达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 (略) (略) 二楼开标室(南门上, (略) 海 (略) 58号)(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现场公告)。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仟元整(RMB*元)
(2)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人 (略) (http://**)登录“工程其他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2、形式:
银行 (略) 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 (略) ”中的“其他交易—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银行转账汇款”,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
注意事项:
(1)请仔细核对您的企业信息,如果账户信息不完善或不正确,请进入企业库中变更,避免无法正常退款;
(2)确认投标段信息及支付费用后,提交订单;
(3)系统为本项目分配了独立的保证金收款账户,如未选择“银行转账汇款”则无法获取本项目的保证金收款账户。
(4)如果下单异常,无法获取缴纳账户,请联系系统管理员;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6)投标保证金退还办理联系人闻老师:0574-*。
3、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浙江省 (略) http://**、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 (略) (略) http://**。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略) 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海曙区横街 (略) 38号
联系人: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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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安全三江工程 (略)
地址: (略) 江北区世茂日湖中心1号楼15楼
联系人:徐苗淼、任晓云、刘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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