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2023年省财政黑土地保护利用监测点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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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县2023年省财政黑土地保护利用监测点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的采购公告

铁岭县2023年省财政黑土地保护利用监测点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铁岭县2023年中央财政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监测点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鑫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WXCG2426

项目名称:铁岭县2023年中央财政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监测点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黑土地保护利用监测功能区建设(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

业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等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1日至2024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略) 银州区柴河街南段110号1-4华 (略)

方式:现场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售价:500元/份,售出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鑫 (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鑫 (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铁岭县现代农业服务中心

地址: (略) 新城区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鑫 (略)  

地址: (略) 银州区柴河街南段110号1-4华 (略)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中国 (略) 铁岭县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鑫 (略)  

账号: *19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024-*


铁岭县2023年省财政黑土地保护利用监测点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铁岭县2023年中央财政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监测点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鑫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WXCG2426

项目名称:铁岭县2023年中央财政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监测点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黑土地保护利用监测功能区建设(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

业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等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1日至2024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略) 银州区柴河街南段110号1-4华 (略)

方式:现场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售价:500元/份,售出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鑫 (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鑫 (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铁岭县现代农业服务中心

地址: (略) 新城区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鑫 (略)  

地址: (略) 银州区柴河街南段110号1-4华 (略)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中国 (略) 铁岭县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鑫 (略)  

账号: *19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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