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川区团泽镇上坪村路灯亮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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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区团泽镇上坪村路灯亮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汇川区团泽镇上坪村路灯亮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汇川区团泽 (略) 灯亮化工程;

项目地址: 汇川区团泽镇上坪村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项目地址: 汇川区团泽镇上坪村

采购预算:*.00元

最高限价:*.21元

计划工期:2个月

采购需求:团泽镇上坪村上坪1至16组,灭资5至10组,125 (略) 灯安装,公示碑一块。

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是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开户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需提供2024年任意一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 (略) 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提供对列入被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和中国 (略) ,查询时间为购买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文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相关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②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 号)文件规定,对小微企业参与投标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 2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价格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③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④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①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评审总得分的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②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为:云南、贵州、青海。⑤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政策,但不重复享受。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 * 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恒 (略) 办公室( (略) 汇 (略) 盛邦帝标商务中心A栋七楼)。

方式:持单位委托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若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 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2024年4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贵州恒 (略) 办公室( (略) 汇 (略) 盛邦帝标商务中心A栋七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4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恒 (略) 办公室( (略) 汇 (略) 盛邦帝标商务中心A栋七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贵州省 (略) 上发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汇川区乡村振兴局

地 址: (略) 汇川区汇川大道700号

联系方式:何先生 0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恒 (略)

地  址: (略) 汇 (略) 盛邦帝标商务中心A栋七楼

联系方式:08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女士

电   话:0851-*


竞争性磋商公告

汇川区团泽镇上坪村路灯亮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汇川区团泽 (略) 灯亮化工程;

项目地址: 汇川区团泽镇上坪村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项目地址: 汇川区团泽镇上坪村

采购预算:*.00元

最高限价:*.21元

计划工期:2个月

采购需求:团泽镇上坪村上坪1至16组,灭资5至10组,125 (略) 灯安装,公示碑一块。

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是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开户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需提供2024年任意一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 (略) 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提供对列入被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和中国 (略) ,查询时间为购买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文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相关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②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 号)文件规定,对小微企业参与投标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 2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价格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③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④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①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评审总得分的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②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为:云南、贵州、青海。⑤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政策,但不重复享受。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 * 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恒 (略) 办公室( (略) 汇 (略) 盛邦帝标商务中心A栋七楼)。

方式:持单位委托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若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 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2024年4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贵州恒 (略) 办公室( (略) 汇 (略) 盛邦帝标商务中心A栋七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4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恒 (略) 办公室( (略) 汇 (略) 盛邦帝标商务中心A栋七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贵州省 (略) 上发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汇川区乡村振兴局

地 址: (略) 汇川区汇川大道700号

联系方式:何先生 0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恒 (略)

地  址: (略) 汇 (略) 盛邦帝标商务中心A栋七楼

联系方式:08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女士

电   话: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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