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白藤湖旅游城集团公司物业公开招租公告第一百零四期
珠海市斗门区白藤湖旅游城集团公司物业公开招租公告第一百零四期
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1、位于白藤湖群兴新村(三层楼)48栋一楼商铺2号,建筑面积20㎡,无产权证,月租金600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600元,竞拍幅度每次10元。
2、位于白藤湖商业街东边46号二层商铺(原商业公司办公室),建筑面积90㎡,月租金2700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70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3、位于白藤 (略) 场主楼22号商铺,建筑面积约22平方米,月租金1452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452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4、白藤 (略) 场主楼18号铺,建筑面积约24.5平方米,月租金1617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617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5、白藤湖湖滨一区20号,面积共计540㎡,其中办公楼约400㎡,仓库约140㎡。月租金*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元,竞拍幅度每次200元。
6、白藤湖湖滨二区,原西区车管所现白藤街道政务中心南侧,第32、33、34和35号商铺,商铺面积共计46.8㎡商铺门口土地共计343.2㎡,月租金3299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299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7、白藤 (略) 场主楼二楼北4-6号铺,面积共计120㎡,月租金2400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40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二、租赁期限:三年。
三、出租用途:
1、上述标的1、2、3、4、7按现状出租,可用作商业、经营、办公、培训使用;标的5、6用作食品加工、办公室、停车场等用途。不能用于有污染源的行业,不可做废品回收站;
2、水电报装、消防安全设施等费用由租户负责;
3、出租物业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未经同意不得改变使用功能擅自将物业转租或转借。
四、承租方资格条件:凡是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价。
五、相关问题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5日,(其中:4月1日至4月15日为保证金收取时间,报名仅限工作日);
2、 (略) 缴交1个月租金标准的保证金,如中标,将于签订租赁合同并向产权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如不中标者将于招租结束后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3、网上竞价时间:2024年4月16日上午10时00分至2024年4月17日上午10时00分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时,4月17日上午10时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4、2024年4月17日发布中标公告;
5、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征收(收回)、收储租赁标的物及相关单位要求收回租赁标的物等情形时,*方(出租方)可解除合同,租赁合同自*方解除通知送达时解除,*方(承租方)不签收的,则*方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张贴解除合同通知即视为送达。*方应于解除合同送达后15天内交还租赁标的物给*方,*方除将*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退回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方逾期不交还,视为*方已放弃留在租赁标的物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方可自行清理。*方解除合同,对*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
有意向者请与我租赁中心联系。
联系地址:井 (略) 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
(略) 址:http://**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2024年4月1日
白藤湖湖滨二区,原西区车管所现白藤街道政务中心南侧,.jpg
21、标的二十一:白藤湖群兴新村(三层楼)48栋一楼商铺2号.png
22、标的二十二:白藤湖商业街东边46号(原商业公司办公室).png
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1、位于白藤湖群兴新村(三层楼)48栋一楼商铺2号,建筑面积20㎡,无产权证,月租金600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600元,竞拍幅度每次10元。
2、位于白藤湖商业街东边46号二层商铺(原商业公司办公室),建筑面积90㎡,月租金2700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70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3、位于白藤 (略) 场主楼22号商铺,建筑面积约22平方米,月租金1452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452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4、白藤 (略) 场主楼18号铺,建筑面积约24.5平方米,月租金1617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617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5、白藤湖湖滨一区20号,面积共计540㎡,其中办公楼约400㎡,仓库约140㎡。月租金*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元,竞拍幅度每次200元。
6、白藤湖湖滨二区,原西区车管所现白藤街道政务中心南侧,第32、33、34和35号商铺,商铺面积共计46.8㎡商铺门口土地共计343.2㎡,月租金3299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299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7、白藤 (略) 场主楼二楼北4-6号铺,面积共计120㎡,月租金2400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40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二、租赁期限:三年。
三、出租用途:
1、上述标的1、2、3、4、7按现状出租,可用作商业、经营、办公、培训使用;标的5、6用作食品加工、办公室、停车场等用途。不能用于有污染源的行业,不可做废品回收站;
2、水电报装、消防安全设施等费用由租户负责;
3、出租物业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未经同意不得改变使用功能擅自将物业转租或转借。
四、承租方资格条件:凡是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价。
五、相关问题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5日,(其中:4月1日至4月15日为保证金收取时间,报名仅限工作日);
2、 (略) 缴交1个月租金标准的保证金,如中标,将于签订租赁合同并向产权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如不中标者将于招租结束后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3、网上竞价时间:2024年4月16日上午10时00分至2024年4月17日上午10时00分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时,4月17日上午10时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4、2024年4月17日发布中标公告;
5、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征收(收回)、收储租赁标的物及相关单位要求收回租赁标的物等情形时,*方(出租方)可解除合同,租赁合同自*方解除通知送达时解除,*方(承租方)不签收的,则*方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张贴解除合同通知即视为送达。*方应于解除合同送达后15天内交还租赁标的物给*方,*方除将*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退回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方逾期不交还,视为*方已放弃留在租赁标的物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方可自行清理。*方解除合同,对*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
有意向者请与我租赁中心联系。
联系地址:井 (略) 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
(略) 址:http://**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2024年4月1日
白藤湖湖滨二区,原西区车管所现白藤街道政务中心南侧,.jpg
21、标的二十一:白藤湖群兴新村(三层楼)48栋一楼商铺2号.png
22、标的二十二:白藤湖商业街东边46号(原商业公司办公室).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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