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长春市重点研发计划关键技术攻关专项农业,医药、医疗器械,民生科技领域、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科学家工作站项目验收结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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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长春市重点研发计划关键技术攻关专项农业,医药、医疗器械,民生科技领域、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科学家工作站项目验收结论公示

各有关单位:
  按照《 (略) 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202 (略) 重点研发计划关键技术攻关专项(农业,医药、医疗器械,民生科技领域)、 (略) 与人才计划科学家工作站专项执行期满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结论予以公布(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复议申请。
  公 示 期:2024年4月1日—4月8日
  受理处室: (略) 科技局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处
  受理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576—2房间(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联系电话:*
  附件:1.2021年度重点研发计划关键技术攻关专项农业领域项目验收结论汇总表
   2.2021年度重点研发计划关键技术攻关专项医药、医疗器械领域项目验收结论汇总表
   3.2021年度重点研发计划关键技术攻关专项民生科技领域项目验收结论汇总表
   4. (略) 与人才计划科学家工作站项目验收结论汇总表
  2024年4月1日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重点研发计划关键技术攻关专项农业领域项目验收结论汇总表.xlsx 附件2:2021年度重点研发计划关键技术攻关专项医药、医疗器械领域项目验收结论汇总表.xlsx
附件3:2021年度重点研发计划关键技术攻关专项民生科技领域项目验收结论汇总表.xlsx
附件4: (略) 与人才计划科学家工作站项目验收结论汇总表.xlsx
, (略) ,长春
各有关单位:
  按照《 (略) 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202 (略) 重点研发计划关键技术攻关专项(农业,医药、医疗器械,民生科技领域)、 (略) 与人才计划科学家工作站专项执行期满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结论予以公布(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复议申请。
  公 示 期:2024年4月1日—4月8日
  受理处室: (略) 科技局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处
  受理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576—2房间(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联系电话:*
  附件:1.2021年度重点研发计划关键技术攻关专项农业领域项目验收结论汇总表
   2.2021年度重点研发计划关键技术攻关专项医药、医疗器械领域项目验收结论汇总表
   3.2021年度重点研发计划关键技术攻关专项民生科技领域项目验收结论汇总表
   4. (略) 与人才计划科学家工作站项目验收结论汇总表
  2024年4月1日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重点研发计划关键技术攻关专项农业领域项目验收结论汇总表.xlsx 附件2:2021年度重点研发计划关键技术攻关专项医药、医疗器械领域项目验收结论汇总表.xlsx
附件3:2021年度重点研发计划关键技术攻关专项民生科技领域项目验收结论汇总表.xlsx
附件4: (略) 与人才计划科学家工作站项目验收结论汇总表.xlsx
, (略)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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