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西吉县2024年特色农产品营销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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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西吉县2024年特色农产品营销项目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西吉县特色优势产业,持续拓宽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塑造我县特色农产品品质优良、生态健康、绿色环保的品牌形象,提升我县特色农产 (略) 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按照《关于印发<西吉县2024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党办发〔2024〕4号)及《关于印发<西吉县2024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西党发〔2024〕6号)文件要求,根据我县实际,制定《西吉县2024年特色农产品营销项目实施方案》,现就西吉县2024年特色农产品营销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支持商超企业、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个 (略) 外及全国 (略) 新建西吉特色农产品销售门店,冠名“西吉好东西”标识门头、牌头,主营西吉特色农产品,试运行三个月并经综合考评后给予奖补(按照要求完成门头及装修的每个店铺奖补3万元;商超内完成牌头及设立货柜货铺的,每铺奖补2万元。新型经营主体、个体户在考核期内销售西吉特色农产品达到30万元以上,按照销售额的10%予以奖补;大型商超在考核期内销售西吉特色农产品达到30万元以上,按照销售额的3%予以奖补),单个主体最高奖补不超过20万元。

二、项目建设要求

1.主体要求:建设主体为企业、合作社、个体户,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西吉县内企业、经营主体及西吉籍个体户。

2.面积要求:门店经营面积原则上为50平方米以上,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为两年以上。

3.门头要求:门店门头必须按照统一要求、统一图案、统一文字悬挂门头店招,建成运营后由门店建设主体申请,农业农村局授予“西吉好东西”顺序店号;商超牌头及货柜参照门店门头设计和风格。

4.产品要求:建成运营的门店主营产品必须以西吉马铃薯、西吉牛肉、西吉冷凉蔬菜、西吉杂粮(油料)等特色农产品及加工产品等为主,销售商品规格必须在20种以上;入驻商超的产品可以为单个西吉特色农产品,也可为多个产品。

5.考核要求:以**日至**日为考核期。按照其在考核期内累计采购西吉县特色产品(用西吉县外农产品为原料不在计算之列)的采购额度计算销售额。门店大额交易(1万元以上)必须签订销售合同,通过公户交易,并开具正式发票;小额交易(1万元以下)的必须通过二维码绑定公户付款,同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纳税。商超销售必须由所在商超运营商官方提供有效的产品销售证明材料。

三、项目申报材料

1.西吉县2024年特色农产品营销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3.企业(个人)银行流水

4.企业(个人)征信报告

四、项目补助方式

采用先建后补方式,对列入建设计划的建设主体,按照《西吉县2024年特色农产品营销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完成所有建设内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农业农村局项目主管单位和县级验收组验收通过后兑付奖补资金。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有建设意愿的经营主体及个体户将申报表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于4月8日前送到西吉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室,逾期不予受理。西吉县农业农村局对报送的材料备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论证,对符合条件且有能力建设的经营主体及个体户予以支持,指导项目实施主体完成装修、销售、宣传等工作。

联系人:芮聪联系电话:0954-*

附表:

1.西吉县2024年特色农产品营销项目实施方案

2.西吉县2024年特色农产品营销项目申报书


西吉县农业农村局

**日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西吉县特色优势产业,持续拓宽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塑造我县特色农产品品质优良、生态健康、绿色环保的品牌形象,提升我县特色农产 (略) 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按照《关于印发<西吉县2024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党办发〔2024〕4号)及《关于印发<西吉县2024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西党发〔2024〕6号)文件要求,根据我县实际,制定《西吉县2024年特色农产品营销项目实施方案》,现就西吉县2024年特色农产品营销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支持商超企业、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个 (略) 外及全国 (略) 新建西吉特色农产品销售门店,冠名“西吉好东西”标识门头、牌头,主营西吉特色农产品,试运行三个月并经综合考评后给予奖补(按照要求完成门头及装修的每个店铺奖补3万元;商超内完成牌头及设立货柜货铺的,每铺奖补2万元。新型经营主体、个体户在考核期内销售西吉特色农产品达到30万元以上,按照销售额的10%予以奖补;大型商超在考核期内销售西吉特色农产品达到30万元以上,按照销售额的3%予以奖补),单个主体最高奖补不超过20万元。

二、项目建设要求

1.主体要求:建设主体为企业、合作社、个体户,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西吉县内企业、经营主体及西吉籍个体户。

2.面积要求:门店经营面积原则上为50平方米以上,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为两年以上。

3.门头要求:门店门头必须按照统一要求、统一图案、统一文字悬挂门头店招,建成运营后由门店建设主体申请,农业农村局授予“西吉好东西”顺序店号;商超牌头及货柜参照门店门头设计和风格。

4.产品要求:建成运营的门店主营产品必须以西吉马铃薯、西吉牛肉、西吉冷凉蔬菜、西吉杂粮(油料)等特色农产品及加工产品等为主,销售商品规格必须在20种以上;入驻商超的产品可以为单个西吉特色农产品,也可为多个产品。

5.考核要求:以**日至**日为考核期。按照其在考核期内累计采购西吉县特色产品(用西吉县外农产品为原料不在计算之列)的采购额度计算销售额。门店大额交易(1万元以上)必须签订销售合同,通过公户交易,并开具正式发票;小额交易(1万元以下)的必须通过二维码绑定公户付款,同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纳税。商超销售必须由所在商超运营商官方提供有效的产品销售证明材料。

三、项目申报材料

1.西吉县2024年特色农产品营销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3.企业(个人)银行流水

4.企业(个人)征信报告

四、项目补助方式

采用先建后补方式,对列入建设计划的建设主体,按照《西吉县2024年特色农产品营销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完成所有建设内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农业农村局项目主管单位和县级验收组验收通过后兑付奖补资金。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有建设意愿的经营主体及个体户将申报表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于4月8日前送到西吉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室,逾期不予受理。西吉县农业农村局对报送的材料备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论证,对符合条件且有能力建设的经营主体及个体户予以支持,指导项目实施主体完成装修、销售、宣传等工作。

联系人:芮聪联系电话:0954-*

附表:

1.西吉县2024年特色农产品营销项目实施方案

2.西吉县2024年特色农产品营销项目申报书


西吉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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