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清河支队清河支队2024年度食堂主副食类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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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清河支队清河支队2024年度食堂主副食类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清河支队2024年度食堂主副食类供应商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谷物细粉,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植物油及其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豆腐及豆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产品加工,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果、坚果加工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蔬菜加工品

采购单位 (略) 消防救援总队清河支队
行政区域 西城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02日 14:1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03日至2024年04月1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6号便宜坊大厦15层1515单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4月15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6号便宜坊大厦15层1515单元
预算金额 ¥9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然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消防救援总队清河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西城区清河农场南卫民街*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薄家恒:*/魏晓禄:*
代理机构名称 中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6号便宜坊大厦15层1515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黄然 *;*

项目概况

清河支队2024年度食堂主副食类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6号便宜坊大厦15层1515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hzd*

项目名称:清河支队2024年度食堂主副食类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清河支队2024年度食堂主副食类供应商采购项目

98

1

食堂主副食类供应商,包含采买及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信用中国”( http://**.cn)、中国 (略) 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备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3日 至 2024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6号便宜坊大厦15层1515单元

方式:现场购买,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办事事项】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适用于经办人办事事项】,需写明所报项目名称及办理事项。(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6号便宜坊大厦15层1515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6号便宜坊大厦15层1515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 (略) 财政局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

(11)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消防救援总队清河支队     

地址: (略) 西城区清河农场南卫民街*3号        

联系方式:薄家恒:*/魏晓禄:*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 (略)             

地 址: (略) 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6号便宜坊大厦15层1515单元            

联系方式:黄然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然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清河支队2024年度食堂主副食类供应商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谷物细粉,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植物油及其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豆腐及豆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产品加工,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果、坚果加工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蔬菜加工品

采购单位 (略) 消防救援总队清河支队
行政区域 西城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02日 14:1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03日至2024年04月1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6号便宜坊大厦15层1515单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4月15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6号便宜坊大厦15层1515单元
预算金额 ¥9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然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消防救援总队清河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西城区清河农场南卫民街*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薄家恒:*/魏晓禄:*
代理机构名称 中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6号便宜坊大厦15层1515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黄然 *;*

项目概况

清河支队2024年度食堂主副食类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6号便宜坊大厦15层1515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hzd*

项目名称:清河支队2024年度食堂主副食类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清河支队2024年度食堂主副食类供应商采购项目

98

1

食堂主副食类供应商,包含采买及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信用中国”( http://**.cn)、中国 (略) 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备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3日 至 2024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6号便宜坊大厦15层1515单元

方式:现场购买,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办事事项】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适用于经办人办事事项】,需写明所报项目名称及办理事项。(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6号便宜坊大厦15层1515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6号便宜坊大厦15层1515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 (略) 财政局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

(11)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消防救援总队清河支队     

地址: (略) 西城区清河农场南卫民街*3号        

联系方式:薄家恒:*/魏晓禄:*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 (略)             

地 址: (略) 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6号便宜坊大厦15层1515单元            

联系方式:黄然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然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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