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 (略) 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 (略)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02日 14:2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4月02日至2024年04月1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益 (略) 会议室( (略) 金凤区宁安南街龙马大厦3楼303)。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4月19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益 (略) 会议室( (略) 金凤区宁安南街龙马大厦3楼303)。 | ||
预算金额 | ¥4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田向鹏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夏回族 (略) 金凤区尹家渠北街2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何小锋 09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益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金凤区龙马大厦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田向鹏 * | ||
附件: | |||
附件1 | 投标登记表.pdf |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 (略) 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YSDZC-2024-010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 (略) 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 (略) 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 | 建立宁夏地质灾害防治制度体系,规范职责权属、组织保障、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工程治理、应急调查、应急速报、值班值守、群测群防等流程与内容,厘清责任主体,明确工作内容,规范工作程序,推进宁夏地质灾害防治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应提供以下材料: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3.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3.7供应商在中国 (略)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 (略) 查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2.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2日 至 2024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投标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q.com;发送邮件名称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代理机构确认收到后将磋商文件发送至投标单位指定邮箱。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益 (略) 会议室( (略) 金凤区宁安南街龙马大厦3楼303)。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益 (略) 会议室( (略) 金凤区宁安南街龙马大厦3楼3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本项目公告在“中国 (略) ”发布。
2.其他事宜: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 (略) ”“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 (略)
地址:宁夏回族 (略) 金凤区尹家渠北街25号
联系方式:何小锋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益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龙马大厦3楼
联系方式:田向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向鹏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 (略) 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 (略)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02日 14:2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4月02日至2024年04月1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益 (略) 会议室( (略) 金凤区宁安南街龙马大厦3楼303)。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4月19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益 (略) 会议室( (略) 金凤区宁安南街龙马大厦3楼303)。 | ||
预算金额 | ¥4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田向鹏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夏回族 (略) 金凤区尹家渠北街2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何小锋 09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益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金凤区龙马大厦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田向鹏 * | ||
附件: | |||
附件1 | 投标登记表.pdf |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 (略) 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YSDZC-2024-010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 (略) 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 (略) 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 | 建立宁夏地质灾害防治制度体系,规范职责权属、组织保障、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工程治理、应急调查、应急速报、值班值守、群测群防等流程与内容,厘清责任主体,明确工作内容,规范工作程序,推进宁夏地质灾害防治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应提供以下材料: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3.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3.7供应商在中国 (略)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 (略) 查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2.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2日 至 2024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投标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q.com;发送邮件名称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代理机构确认收到后将磋商文件发送至投标单位指定邮箱。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益 (略) 会议室( (略) 金凤区宁安南街龙马大厦3楼303)。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益 (略) 会议室( (略) 金凤区宁安南街龙马大厦3楼3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本项目公告在“中国 (略) ”发布。
2.其他事宜: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 (略) ”“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 (略)
地址:宁夏回族 (略) 金凤区尹家渠北街25号
联系方式:何小锋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益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龙马大厦3楼
联系方式:田向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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