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佳玲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公示2024年第五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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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佳玲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公示2024年第五批



关于吴佳玲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公示


(2024年第五批)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关于下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补充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62号)、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社险办〔2015〕31号)规定,经初步审核,拟办理吴佳玲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业务,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股室: (略) 中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审计稽查股。


受理电话:0833-*。


通信地址: (略) (略) 123号。


附件:申请补缴社会保险费人员名单


(略) 中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4年4月1日


申请补缴社会保险费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工作经历


参加工作时间


离开单位时间


补缴


类型


补缴开始时间


补缴截止时间


备注


1


吴佳玲



(略) (略)


单位主动整改


*


*


养老、工伤、失业保险




关于吴佳玲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公示


(2024年第五批)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关于下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补充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62号)、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社险办〔2015〕31号)规定,经初步审核,拟办理吴佳玲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业务,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股室: (略) 中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审计稽查股。


受理电话:0833-*。


通信地址: (略) (略) 123号。


附件:申请补缴社会保险费人员名单


(略) 中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4年4月1日


申请补缴社会保险费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工作经历


参加工作时间


离开单位时间


补缴


类型


补缴开始时间


补缴截止时间


备注


1


吴佳玲



(略) (略)


单位主动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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