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司法局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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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司法局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据《 (略) 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决定在桐柏县范围内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县2024-2026年度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顾问律师事务所主要有以下职责:

(一)为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行为、重大项目合同(协议)等行政、民事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律风险评估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

(二)为涉及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重要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代理涉及县政府的诉讼、行政复议、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三)草拟、修改、审核以县政府名义签署的重要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件;

(四)根据需要参与县政府对外交往和重大经济项目的洽谈谈判,提供咨询、论证意见,起草或审查合同、协议以及有关法律文书;

(五)受县委县政府指派,参与、指导、协调、处理县内有关企业重大法律事务;

(六)受县委县政府指派,担任党政领导法律顾问,提供有关法律信息,根据工作需要,就党委政府领导分管范围内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

(七)为县委县政府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其他紧急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或参与解决;

(八)为县委县政府重要信访事项和重要涉法事项提供法律咨询;

(九)参与研究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对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各类法律培训、案卷评查、执法监督工作;

(十)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司法局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竞聘条件

顾问律师事务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坚持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2.登记注册在桐柏县地范围内,成立时间5年以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3.在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等领域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熟悉政府工作规则,具有较强的党政机关涉法实际问题的分析和处理能力,在业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4.近5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近3年获得优秀律所党支部。 (略) 级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的优先选聘;

6.在合同履行期限内,能够保障随时指派不少于2名优秀顾问律师履行法律顾问合同义务,重大疑难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集体讨论、执行,服从我县工作安排,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及时参加相关会议和提供相关服务,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并尽一切可能提供优质服务。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竞聘须以律师事务所名义申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在**日前,登录“桐柏县人民政府”网页下载《桐柏县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报名表》,并提供律师事务所相关申报材料和所获荣誉称号原件及复印件。竞聘申报材料须由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竞聘资格,并向有关部门通报相关情况。

(二)初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应聘律师事务所审核,必要时组织相关测试和考察,确定拟入选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名单。

(三)公示。通过“桐柏县人民政府”网页和“桐柏司法行政在线”公众号,将拟入选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任。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拟聘任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上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签订聘用合同,并向社会公告。合同履行期间,发生顾问律师事务所及指派顾问律师未履行职责等合同约定情形的,桐柏县政府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具体内容以合同为准。

(五)报酬。聘期3年,每年度法律顾问服务费10万元。指派顾问律师因工作需要的加班费、市县内交通费等,由顾问律师事务所自行负担; (略) (略) (略) 出差的相关费用,由桐柏县政府办公室、桐柏县司法局按照公务人员出差标准负担。

联系地址:桐柏县大禹路中段司法局506室

联系电话:0377-*

电子邮箱:*@*63.com

联 系 人:雷超

附件 桐柏县选聘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申报表.docx

桐柏县司法局

**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据《 (略) 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决定在桐柏县范围内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县2024-2026年度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顾问律师事务所主要有以下职责:

(一)为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行为、重大项目合同(协议)等行政、民事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律风险评估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

(二)为涉及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重要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代理涉及县政府的诉讼、行政复议、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三)草拟、修改、审核以县政府名义签署的重要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件;

(四)根据需要参与县政府对外交往和重大经济项目的洽谈谈判,提供咨询、论证意见,起草或审查合同、协议以及有关法律文书;

(五)受县委县政府指派,参与、指导、协调、处理县内有关企业重大法律事务;

(六)受县委县政府指派,担任党政领导法律顾问,提供有关法律信息,根据工作需要,就党委政府领导分管范围内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

(七)为县委县政府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其他紧急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或参与解决;

(八)为县委县政府重要信访事项和重要涉法事项提供法律咨询;

(九)参与研究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对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各类法律培训、案卷评查、执法监督工作;

(十)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司法局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竞聘条件

顾问律师事务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坚持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2.登记注册在桐柏县地范围内,成立时间5年以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3.在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等领域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熟悉政府工作规则,具有较强的党政机关涉法实际问题的分析和处理能力,在业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4.近5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近3年获得优秀律所党支部。 (略) 级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的优先选聘;

6.在合同履行期限内,能够保障随时指派不少于2名优秀顾问律师履行法律顾问合同义务,重大疑难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集体讨论、执行,服从我县工作安排,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及时参加相关会议和提供相关服务,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并尽一切可能提供优质服务。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竞聘须以律师事务所名义申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在**日前,登录“桐柏县人民政府”网页下载《桐柏县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报名表》,并提供律师事务所相关申报材料和所获荣誉称号原件及复印件。竞聘申报材料须由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竞聘资格,并向有关部门通报相关情况。

(二)初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应聘律师事务所审核,必要时组织相关测试和考察,确定拟入选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名单。

(三)公示。通过“桐柏县人民政府”网页和“桐柏司法行政在线”公众号,将拟入选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任。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拟聘任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上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签订聘用合同,并向社会公告。合同履行期间,发生顾问律师事务所及指派顾问律师未履行职责等合同约定情形的,桐柏县政府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具体内容以合同为准。

(五)报酬。聘期3年,每年度法律顾问服务费10万元。指派顾问律师因工作需要的加班费、市县内交通费等,由顾问律师事务所自行负担; (略) (略) (略) 出差的相关费用,由桐柏县政府办公室、桐柏县司法局按照公务人员出差标准负担。

联系地址:桐柏县大禹路中段司法局506室

联系电话:0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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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雷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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