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长乐区公安局办公楼中央空调清洗、维修、保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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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长乐区公安局办公楼中央空调清洗、维修、保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乐区公安局办公楼中央空调清洗、维修、保养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 (略) 长乐区公安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03日 11:1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03日至2024年04月1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长乐永荣广场1号楼807室
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24日 10:00
开标地点 长乐永荣广场1号楼625室
预算金额 ¥1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长乐区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长乐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婷、*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长乐区永荣广场1号楼8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工、*

项目概况

长乐区公安局办公楼中央空调清洗、维修、保养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乐永荣广场1号楼8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安永建招[2024]045号

项目名称:长乐区公安局办公楼中央空调清洗、维修、保养项目

预算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20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长乐区公安局办公楼中央空调清洗、维修、保养项目

1.00

*.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一、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二、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第七章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规定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根据招标(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标的一览表》(如有多品目的“标的名称”须逐条填列)中规定准确填写,“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或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明确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还是微型企业,未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填写,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三、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3日 至 2024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乐永荣广场1号楼807室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乐永荣广场1号楼62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长乐区公安局     

地址: (略) 长乐区        

联系方式:林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长乐区永荣广场1号楼807室            

联系方式:李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乐区公安局办公楼中央空调清洗、维修、保养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 (略) 长乐区公安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03日 11:1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03日至2024年04月1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长乐永荣广场1号楼807室
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24日 10:00
开标地点 长乐永荣广场1号楼625室
预算金额 ¥1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长乐区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长乐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婷、*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长乐区永荣广场1号楼8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工、*

项目概况

长乐区公安局办公楼中央空调清洗、维修、保养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乐永荣广场1号楼8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安永建招[2024]045号

项目名称:长乐区公安局办公楼中央空调清洗、维修、保养项目

预算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20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长乐区公安局办公楼中央空调清洗、维修、保养项目

1.00

*.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一、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二、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第七章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规定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根据招标(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标的一览表》(如有多品目的“标的名称”须逐条填列)中规定准确填写,“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或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明确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还是微型企业,未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填写,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三、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3日 至 2024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乐永荣广场1号楼807室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乐永荣广场1号楼62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长乐区公安局     

地址: (略) 长乐区        

联系方式:林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长乐区永荣广场1号楼807室            

联系方式:李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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