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南拒马河治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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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南拒马河治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涞水县南拒马河治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水县南拒马河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涞水发改投资【2023】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水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新增中央投资及县级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水县水利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涞水县石亭镇、王村镇、涞水镇、义安镇。2.1.2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治理总长度为17.3km,其中南拒马河河道疏挖10.1km、青年水库沟疏挖0.5km;岸坡修整7.72km(两岸);岸坡防护12.61km(其中青年水库沟0.5km)、C30钢筋混凝土挡墙修复0.18km、格宾石笼岸坡防护修复0.39km;改建桥梁2座。2.1.3计划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2.1.4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项目建设需求,成果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优良。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全部工作,并在竣工完毕后,对本项目承担相应期限内的保修工作,具体包括勘察、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施工与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并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相关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根据《河北省有关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承揽工程相关事项的公告》中要求,经查询“ (略) (略) ”,其注册建造师数量,专业满足相应资质最低标准准要求的,企业现有的三级资质证书可以视同为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使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勘察负责人资格:具有工程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施工负责人资格: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施工负责人。(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前提下,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但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不可与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1.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查询)(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联合体成员除外),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对招标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总负责,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04 09:00至2024-04-1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 (略) (http://**)及河北省 (略) (http://**),同时进行( (略) 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4-2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 (略)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文件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文件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 ,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文件进行评审。(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河北省 (略) 、惠招 (略) (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涞水县水利站招标代理机构:中宏润浩 (略)
地址:涞 (略) 145号地址:河 (略) 桥西区华诚街68号
邮编:/邮编:/
联系人:赵昕昱联系人:孙鹏
电话:0312-*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63.com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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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水县南拒马河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涞水发改投资【2023】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水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新增中央投资及县级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水县水利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涞水县石亭镇、王村镇、涞水镇、义安镇。2.1.2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治理总长度为17.3km,其中南拒马河河道疏挖10.1km、青年水库沟疏挖0.5km;岸坡修整7.72km(两岸);岸坡防护12.61km(其中青年水库沟0.5km)、C30钢筋混凝土挡墙修复0.18km、格宾石笼岸坡防护修复0.39km;改建桥梁2座。2.1.3计划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2.1.4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项目建设需求,成果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优良。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全部工作,并在竣工完毕后,对本项目承担相应期限内的保修工作,具体包括勘察、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施工与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并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相关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根据《河北省有关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承揽工程相关事项的公告》中要求,经查询“ (略) (略) ”,其注册建造师数量,专业满足相应资质最低标准准要求的,企业现有的三级资质证书可以视同为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使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勘察负责人资格:具有工程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施工负责人资格: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施工负责人。(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前提下,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但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不可与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1.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查询)(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联合体成员除外),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对招标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总负责,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04 09:00至2024-04-1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 (略) (http://**)及河北省 (略) (http://**),同时进行( (略) 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4-2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 (略)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文件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文件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 ,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文件进行评审。(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河北省 (略) 、惠招 (略) (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涞水县水利站招标代理机构:中宏润浩 (略)
地址:涞 (略) 145号地址:河 (略) 桥西区华诚街68号
邮编:/邮编:/
联系人:赵昕昱联系人:孙鹏
电话:0312-*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63.com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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