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如皋中学品质提升工程河北教学楼、女生宿舍改造及新建报告厅维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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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如皋中学品质提升工程河北教学楼、女生宿舍改造及新建报告厅维修工程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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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如皋中学品质提升工程(河北教学楼、女生宿舍改造及新建报告厅)

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如皋中学品质提升工程(河北教学楼、女生宿舍改造及新建报告厅)维修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如皋中学内

2.1.2建设规模:如皋中学河南、河北教学楼,男、女生宿舍,报告厅等楼栋维修回访。

2.1.3合同估算价:投资额约*元。

2.1.4工期要求:365日历天;根据任务单要求执行,合同期满一年或工程量达到*元合同自动终止。

2.1.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涉及如皋中学河南、河北教学楼,男、女生宿舍,报告厅等楼栋,卫生间、教室门窗、扶手、瓷砖、 (略) 等工程维修。以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根据实际损坏情况现场勘察后,发包方下达的维修任务单为准。承包方根据施工要求进行实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7.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7.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7.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8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自筹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自筹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3.9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 (略) 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3〕4号文件要求,文件名单中出现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4月03日至2024年04月18日1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 18 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略) (特色专栏- (略)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 址: (略) 城南街道 (略) 9号4幢 地 址: (略) (略) 惠政新村A区

联 系 人:戴女士 联 系 人:李洪霞

电 话:0513-* 电 话:*

2024年 04月03日

,河北,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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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如皋中学品质提升工程(河北教学楼、女生宿舍改造及新建报告厅)

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如皋中学品质提升工程(河北教学楼、女生宿舍改造及新建报告厅)维修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如皋中学内

2.1.2建设规模:如皋中学河南、河北教学楼,男、女生宿舍,报告厅等楼栋维修回访。

2.1.3合同估算价:投资额约*元。

2.1.4工期要求:365日历天;根据任务单要求执行,合同期满一年或工程量达到*元合同自动终止。

2.1.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涉及如皋中学河南、河北教学楼,男、女生宿舍,报告厅等楼栋,卫生间、教室门窗、扶手、瓷砖、 (略) 等工程维修。以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根据实际损坏情况现场勘察后,发包方下达的维修任务单为准。承包方根据施工要求进行实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7.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7.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7.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8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自筹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自筹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3.9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 (略) 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3〕4号文件要求,文件名单中出现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4月03日至2024年04月18日1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 18 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略) (特色专栏- (略)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 址: (略) 城南街道 (略) 9号4幢 地 址: (略) (略) 惠政新村A区

联 系 人:戴女士 联 系 人:李洪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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