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国合集团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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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国合集团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辽宁控股(集团) (略) 现公开采购会计师事务所对所属企业辽宁省国际经济技术 (略) (以下简称国合集团)离任领导人员执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事项

  1.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服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第3204号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经济责任审计》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对离任领导人员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提出审计建议并出具审计报告。

  2.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集团决策部署、国资监管制度和工作要求等情况;发展战略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重大经济决策的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情况以及决策执行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经营投资、风险管控、内控体系建设与运行、问题整改等情况;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业规定情况,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企业财务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风险管控情况,境外资产管理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情况;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收益上缴情况,完成上级或董事会下达主要经济指标情况,保持政令畅通,完成集团布置的工作情况;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履职内容进行评价;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3.审计期间:

  国合集团离任领导人员审计期间拟定为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必要时可延伸审计至其他年度。

  4.项目时间安排:会计师事务所需于2024年5月末出具审计报告初稿,于2024年6月末出具签章版审计报告。具体出具报告时间将结合采购工作完成时间,在业务约定书中予以明确。

  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为*元(包含税费及成交单位人员在审计期间的交通、食宿和其他相关费用),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作废。

  6.评选方式:本次采购工作采用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选会计师事务所。

  二、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应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分支机构参与采购),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连续执业3年以上,具备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具有按时保质完成本项目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2.报名单位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2021年至2023年担任国合集团年度决算审计师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可参与本次采购。

  4.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采购。

  三、报名方式

  1.报名确认函

  报名单位须于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17:00时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加盖公章的《报名确认函》(附件1)、*@*63.com或直接传真至024-*,并与联系人沟通领取采购项目具体资料。

  2. 响应文件递交

  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00时,报名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携带响应文件(一式五份)参与评选。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磊

  电 话:024-*/*

  评选地点: (略)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1号凤凰国际大厦A座17楼

  附件:报名确认函.docx

  辽宁控股(集团) (略)

  2024年4月3日

  辽宁控股(集团) (略) 现公开采购会计师事务所对所属企业辽宁省国际经济技术 (略) (以下简称国合集团)离任领导人员执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事项

  1.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服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第3204号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经济责任审计》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对离任领导人员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提出审计建议并出具审计报告。

  2.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集团决策部署、国资监管制度和工作要求等情况;发展战略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重大经济决策的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情况以及决策执行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经营投资、风险管控、内控体系建设与运行、问题整改等情况;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业规定情况,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企业财务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风险管控情况,境外资产管理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情况;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收益上缴情况,完成上级或董事会下达主要经济指标情况,保持政令畅通,完成集团布置的工作情况;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履职内容进行评价;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3.审计期间:

  国合集团离任领导人员审计期间拟定为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必要时可延伸审计至其他年度。

  4.项目时间安排:会计师事务所需于2024年5月末出具审计报告初稿,于2024年6月末出具签章版审计报告。具体出具报告时间将结合采购工作完成时间,在业务约定书中予以明确。

  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为*元(包含税费及成交单位人员在审计期间的交通、食宿和其他相关费用),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作废。

  6.评选方式:本次采购工作采用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选会计师事务所。

  二、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应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分支机构参与采购),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连续执业3年以上,具备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具有按时保质完成本项目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2.报名单位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2021年至2023年担任国合集团年度决算审计师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可参与本次采购。

  4.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采购。

  三、报名方式

  1.报名确认函

  报名单位须于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17:00时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加盖公章的《报名确认函》(附件1)、*@*63.com或直接传真至024-*,并与联系人沟通领取采购项目具体资料。

  2. 响应文件递交

  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00时,报名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携带响应文件(一式五份)参与评选。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磊

  电 话:024-*/*

  评选地点: (略)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1号凤凰国际大厦A座17楼

  附件:报名确认函.docx

  辽宁控股(集团) (略)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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