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编制和效果评估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闽侯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编制和效果评估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闽侯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编制和效果评估采购项目(二次) | ||
品目 | 服务/农林牧渔服务/农业服务/其他农业服务 | ||
采购单位 |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 ||
行政区域 | 闽侯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07日 08:51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福建 (略) (地址: (略) 鼓 (略) 124号宏扬新城4#8C单元)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4月07日至2024年04月1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城蓉、方宇姗、林蓓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闽侯县滨江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B座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先生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鼓 (略) 124号宏扬新城4#8C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郑城蓉、方宇姗、林蓓0591-*、* |
项目概况
闽侯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编制和效果评估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 (略) (地址: (略) 鼓 (略) 124号宏扬新城4#8C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闽侯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编制和效果评估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闽侯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编制和效果评估采购项目(二次) | 1.00 | *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交付实施方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情形,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要求概况: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评审点具体描述: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 应 商 在 投 标 (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7日 至 2024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 (略) (地址: (略) 鼓 (略) 124号宏扬新城4#8C单元)
方式: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格式)每套1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快递费。异地(邮件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项目负责人支付宝或微信账户上,同时将转账底单(凭证)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 (略) 地址一并标注后 (略) 邮箱:*@*63.com。 购买谈判文件要求: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购买谈判文件。如委托他人购买,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方可购买,未达到以上要求者,不予办理。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 (略) (地址: (略) 鼓 (略) 124号宏扬新城4#8C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 (略) (地址: (略) 鼓 (略) 124号宏扬新城4#8C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谈判公告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谈判时间及地点:
2.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4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福建 (略) (地址: (略) 鼓 (略) 124号宏扬新城4#8C单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总包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闽侯县滨江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B座
联系方式:黄先生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鼓 (略) 124号宏扬新城4#8C单元
联系方式:郑城蓉、方宇姗、林蓓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城蓉、方宇姗、林蓓
电 话: 059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闽侯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编制和效果评估采购项目(二次) | ||
品目 | 服务/农林牧渔服务/农业服务/其他农业服务 | ||
采购单位 |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 ||
行政区域 | 闽侯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07日 08:51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福建 (略) (地址: (略) 鼓 (略) 124号宏扬新城4#8C单元)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4月07日至2024年04月1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城蓉、方宇姗、林蓓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闽侯县滨江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B座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先生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鼓 (略) 124号宏扬新城4#8C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郑城蓉、方宇姗、林蓓0591-*、* |
项目概况
闽侯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编制和效果评估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 (略) (地址: (略) 鼓 (略) 124号宏扬新城4#8C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闽侯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编制和效果评估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闽侯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编制和效果评估采购项目(二次) | 1.00 | *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交付实施方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情形,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要求概况: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评审点具体描述: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 应 商 在 投 标 (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7日 至 2024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 (略) (地址: (略) 鼓 (略) 124号宏扬新城4#8C单元)
方式: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格式)每套1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快递费。异地(邮件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项目负责人支付宝或微信账户上,同时将转账底单(凭证)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 (略) 地址一并标注后 (略) 邮箱:*@*63.com。 购买谈判文件要求: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购买谈判文件。如委托他人购买,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方可购买,未达到以上要求者,不予办理。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 (略) (地址: (略) 鼓 (略) 124号宏扬新城4#8C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 (略) (地址: (略) 鼓 (略) 124号宏扬新城4#8C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谈判公告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谈判时间及地点:
2.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4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福建 (略) (地址: (略) 鼓 (略) 124号宏扬新城4#8C单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总包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闽侯县滨江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B座
联系方式:黄先生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鼓 (略) 124号宏扬新城4#8C单元
联系方式:郑城蓉、方宇姗、林蓓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城蓉、方宇姗、林蓓
电 话: 0591-*、*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