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务厅关于退还郑州华路兴公路科技有限公司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的公告
河南省商务厅关于退还郑州华路兴公路科技有限公司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的公告
按照商务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审批取消后有关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商办合函〔2017〕390号)及《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和我厅《对外承包工程业务项下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退还流程》要求,我厅决定退 (略) (略) *元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现金),现予公告,公告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024年4月7日
按照商务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审批取消后有关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商办合函〔2017〕390号)及《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和我厅《对外承包工程业务项下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退还流程》要求,我厅决定退 (略) (略) *元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现金),现予公告,公告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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