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五一劳动节及《工人文化宫,上新了!》全媒体传播项目采购公告
2024年五一劳动节及《工人文化宫,上新了!》全媒体传播项目采购公告
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2024年五一劳动节及《工人文化宫,上新了!》全媒体传播项目”采购比选,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2024年五一劳动节及《工人文化宫,上新了!》全媒体传播”项目
(二)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元
(四)采购内容:
1.推出庆“五一”纸媒专版系列报道;2.推出5篇专题报道。 (略) 开设“羊城劳模故事”专题页面,集纳劳模先进的各类宣传;3.拍摄制作1部《最美“模”样》精品视频。讲述广州劳模工匠和广大职工在广州的“二次创业”中扛起使命担当的奋斗故事,致敬羊城最美劳动者;4.推出1组主题社会宣传海报。 (略) 委宣传部推出“五一”国际劳动节主题海报, (略) (略) 宣发,营造节日氛围,致敬每一位拼搏奋进的羊城劳动者;5.组织1场“劳模工匠看羊城”媒体行活动。拟于“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后,组织一场“劳模工匠看羊城”媒体行活动。邀请劳模及媒体代表前往广州重大项目建设现场观摩交流,激励广大职工全力以赴掀起重大项目建设“大热潮”、干出产业“新气象”、跑出发展“加速度”,形成声势浩大的、效果集中的传播报道效果;6.开展一系列《工人文化宫,上新了!》全媒体传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以下资格审核材料,并在材料中签字和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处于“中国 (略)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期间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 (略) 站查询结果为准, (略) 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失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报价时间
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2日18时。
四、提交报价及方案的方式
需提交3份纸质版(1份正本、2份副本)、1份PDF电子版文件(刻录光盘或U盘)。报价材料的内容应当清晰、准确(不清晰部分的材料视为无效材料,比选时其相对应的评分记“零分”),并做好盖章封存工作。可选择专人送达或邮寄方式提交材料,不接受到付邮寄。
联系地址: (略) 荔 (略) 155号;采购办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0-*。
附件:2024年五一劳动节及《工人文化宫,上新了!》全媒体传播项目采购比选评分说明
(略) 第三工人文化宫
2024年4月7日
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2024年五一劳动节及《工人文化宫,上新了!》全媒体传播项目”采购比选,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2024年五一劳动节及《工人文化宫,上新了!》全媒体传播”项目
(二)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元
(四)采购内容:
1.推出庆“五一”纸媒专版系列报道;2.推出5篇专题报道。 (略) 开设“羊城劳模故事”专题页面,集纳劳模先进的各类宣传;3.拍摄制作1部《最美“模”样》精品视频。讲述广州劳模工匠和广大职工在广州的“二次创业”中扛起使命担当的奋斗故事,致敬羊城最美劳动者;4.推出1组主题社会宣传海报。 (略) 委宣传部推出“五一”国际劳动节主题海报, (略) (略) 宣发,营造节日氛围,致敬每一位拼搏奋进的羊城劳动者;5.组织1场“劳模工匠看羊城”媒体行活动。拟于“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后,组织一场“劳模工匠看羊城”媒体行活动。邀请劳模及媒体代表前往广州重大项目建设现场观摩交流,激励广大职工全力以赴掀起重大项目建设“大热潮”、干出产业“新气象”、跑出发展“加速度”,形成声势浩大的、效果集中的传播报道效果;6.开展一系列《工人文化宫,上新了!》全媒体传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以下资格审核材料,并在材料中签字和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处于“中国 (略)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期间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 (略) 站查询结果为准, (略) 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失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报价时间
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2日18时。
四、提交报价及方案的方式
需提交3份纸质版(1份正本、2份副本)、1份PDF电子版文件(刻录光盘或U盘)。报价材料的内容应当清晰、准确(不清晰部分的材料视为无效材料,比选时其相对应的评分记“零分”),并做好盖章封存工作。可选择专人送达或邮寄方式提交材料,不接受到付邮寄。
联系地址: (略) 荔 (略) 155号;采购办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0-*。
附件:2024年五一劳动节及《工人文化宫,上新了!》全媒体传播项目采购比选评分说明
(略) 第三工人文化宫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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