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号某单位智慧执法终端服务项目比选公告二次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号某单位智慧执法终端服务项目比选公告二次
(略) 徐州分公司【2024】JS*号某单位智慧执法终端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二次)
本比选项目为 (略) 徐州分公司【2024】JS*号某单位智慧执法终端服务项目,比选人为 (略) 徐州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一事一议采购,某单位智慧执法终端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对 (略) 徐州分公司【2024】JS*号某单位智慧执法终端服务项目所需的货物进行采购。
1.2.2采购估算金额:含税*.61元。
1.2.3项目地点: (略) 。
1.2.4质量要求:合格,及时响应并满足比选人制定的服务质量要求。
1.2.5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1.2.7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2年。
1.2.8是否划分标包:不划分标包。
1.2.9中选人数量: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1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61 元(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基本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http://**)(提供查询截图,须显示出资控股等信息))。
2.1.2控股及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1.3联合体参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发票要求:参选人须承诺能够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1.5资格预审入围:参选人须入围 (略) 徐州分公司、中电 (略) (徐州地区)、 (略) 江苏分公司(徐州地区)(比选及询价)系统集成项目开口式集中资格预审,提供有效期内的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1.6电 (略) 许可证:参选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电 (略) 许可证。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4月1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1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1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8)相关产品或服务或施工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9)公司或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及以上干部或其近亲属(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20)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8日00时00分至2024年4月10日00时0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潜在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将以下文件发送至邮箱:*@*89.cn。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请写明项目名称,经办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2)经办人身份证描件;
(3)银行汇款凭证;
(4)税务信息表(须为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文档),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潜在参选人名称 | |
2 | 纳税人识别号(开票所需) | |
3 | 潜在参选人注册地址 | |
4 | 潜在参选人联系电话(固话) | |
5 | 开户银行 | |
6 | 银行账号 | |
7 | 是否为一般纳税人 | |
8 | 开票类型 | |
9 | 本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 | |
10 | 需要接收发票的邮箱及收件人姓名和电话 | |
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本表为比选代理机构为参选人开具购买比选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如因参选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参选人承担。 |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采用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的方式汇款至比选代理机构指定银行账户,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的均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须与参选人的单位名称一致),需备注:项目简称-文件费。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14时00分。
5.2 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158号17楼1703会议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5 其他(如有):无。
6. 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适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http://**)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比选人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徐州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158号
8.2比选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比选代理机构:中 (略)
地 址: (略) 南祖师庵7号
邮 编:*
联 系 人:王康
电 话:*
电子邮件:*@*89.cn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
账号(本项目专用账号):**
账户名称:中 (略)
8.3异议接收方式:异议接收邮箱:*@*89.cn
比选代理机构:中 (略)
(略) 徐州分公司【2024】JS*号某单位智慧执法终端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二次)
本比选项目为 (略) 徐州分公司【2024】JS*号某单位智慧执法终端服务项目,比选人为 (略) 徐州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一事一议采购,某单位智慧执法终端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对 (略) 徐州分公司【2024】JS*号某单位智慧执法终端服务项目所需的货物进行采购。
1.2.2采购估算金额:含税*.61元。
1.2.3项目地点: (略) 。
1.2.4质量要求:合格,及时响应并满足比选人制定的服务质量要求。
1.2.5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1.2.7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2年。
1.2.8是否划分标包:不划分标包。
1.2.9中选人数量: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1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61 元(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基本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http://**)(提供查询截图,须显示出资控股等信息))。
2.1.2控股及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1.3联合体参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发票要求:参选人须承诺能够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1.5资格预审入围:参选人须入围 (略) 徐州分公司、中电 (略) (徐州地区)、 (略) 江苏分公司(徐州地区)(比选及询价)系统集成项目开口式集中资格预审,提供有效期内的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1.6电 (略) 许可证:参选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电 (略) 许可证。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4月1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1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1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8)相关产品或服务或施工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9)公司或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及以上干部或其近亲属(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20)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8日00时00分至2024年4月10日00时0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潜在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将以下文件发送至邮箱:*@*89.cn。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请写明项目名称,经办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2)经办人身份证描件;
(3)银行汇款凭证;
(4)税务信息表(须为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文档),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潜在参选人名称 | |
2 | 纳税人识别号(开票所需) | |
3 | 潜在参选人注册地址 | |
4 | 潜在参选人联系电话(固话) | |
5 | 开户银行 | |
6 | 银行账号 | |
7 | 是否为一般纳税人 | |
8 | 开票类型 | |
9 | 本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 | |
10 | 需要接收发票的邮箱及收件人姓名和电话 | |
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本表为比选代理机构为参选人开具购买比选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如因参选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参选人承担。 |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采用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的方式汇款至比选代理机构指定银行账户,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的均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须与参选人的单位名称一致),需备注:项目简称-文件费。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1.
2.
3.
4.
5.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14时00分。
5.2 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158号17楼1703会议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5 其他(如有):无。
6. 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适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http://**)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比选人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徐州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158号
8.2比选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比选代理机构:中 (略)
地 址: (略) 南祖师庵7号
邮 编:*
联 系 人:王康
电 话:*
电子邮件:*@*89.cn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
账号(本项目专用账号):**
账户名称:中 (略)
8.3异议接收方式:异议接收邮箱:*@*89.cn
比选代理机构:中 (略)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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