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第三中心小学教育集团物业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州市台江第三中心小学教育集团物业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 台江第三中心小学委托,福建省 (略) 对[*]ZK[TP]*、 (略) 台江第三中心小学教育集团物业服务采购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略) 台江第三中心小学教育集团物业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 (略) (zfcg.http://**.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 (略) 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1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K[TP]*
项目名称: (略) 台江第三中心小学教育集团物业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采购包1( (略) 台江第三中心小学教育集团物业服务采购的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采购包最高限价: *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C*-物业管理服务 | 为保证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师生学习生活环境现公开采购台三教育集团物业管理服务 | 1(台三教育集团) | 否 | 负责全校物业工作的全面开展和落实等,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 * | 物业管理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榕财采[2021]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2)①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谈判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3)针对“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均视为符合要求。本谈判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时间: 2024-04-07 至 2024-04-1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 (略) 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福建省 (略) 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截止时间:2024-04-11 14:30: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略) 鼓 (略) 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开标室、评标室、抽取专家室
时间:2024-04-11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 (略) 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开标室、评标室、抽取专家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计量单位为“项”。本公告关于计量单位描述如有前后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名称: (略) 台江第三中心小学
地址: (略) 台江区 (略) 649号
联系方式:0591-*
名称:福建省 (略)
地址: (略) (略) 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联系方式:0591-*
项目联系人:陈珊、邵璇
电话:0591-*
网址: zfcg.http://**.cn
开户名:福建省 (略)
福建省 (略)
2024年04月07日
(略) 台江第三中心小学委托,福建省 (略) 对[*]ZK[TP]*、 (略) 台江第三中心小学教育集团物业服务采购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略) 台江第三中心小学教育集团物业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 (略) (zfcg.http://**.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 (略) 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1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K[TP]*
项目名称: (略) 台江第三中心小学教育集团物业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采购包1( (略) 台江第三中心小学教育集团物业服务采购的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采购包最高限价: *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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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物业管理服务 | 为保证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师生学习生活环境现公开采购台三教育集团物业管理服务 | 1(台三教育集团) | 否 | 负责全校物业工作的全面开展和落实等,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 * | 物业管理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榕财采[2021]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2)①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谈判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3)针对“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均视为符合要求。本谈判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时间: 2024-04-07 至 2024-04-1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 (略) 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福建省 (略) 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截止时间:2024-04-11 14:30: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略) 鼓 (略) 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开标室、评标室、抽取专家室
时间:2024-04-11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 (略) 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开标室、评标室、抽取专家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计量单位为“项”。本公告关于计量单位描述如有前后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名称: (略) 台江第三中心小学
地址: (略) 台江区 (略) 649号
联系方式:0591-*
名称:福建省 (略)
地址: (略) (略) 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联系方式:0591-*
项目联系人:陈珊、邵璇
电话:0591-*
网址: zfcg.http://**.cn
开户名:福建省 (略)
福建省 (略)
2024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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