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市全程电子化登记档案图像切割合成服务询价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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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市全程电子化登记档案图像切割合成服务询价邀请函

各有关单位:

(略) 场经营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档案单次单业务归档改造要求, (略) 全程电子化登记档案图像切割合成服务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1、 (略) 企业档案管理系统,根据归档要求切割全程电子化图像文件,并按照案卷目录进行合成生成电子档案,。

2、对电子图像目录结构按照登记机关由“一企一档”转换为“一事一项”,解决新老目录结构转换兼容问题。

3、解决与国产电脑和国产操作系统的适配问题。

4、解决对原始文件问题件的比对判断,并对问题档案进行标记。

全程电子化图像切割合成服务期限为一年。

二、报价单位资质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机构登记证明。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软硬件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本项目。

三、报价文件要求

1、投标人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服务方案、询价供应商承诺函、售后服务承诺等资料(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一正三副,正副本放在一个包封内密封提交,投标文件的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包封上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日17:00前,密封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副楼307室。

3、本次询价项目采购一次性报价,报价应包括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项目总价不高于人民币8万元。

四、其他事项

我局将在各单位报价基础上,组织采购组进行综合评审,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合作意向单位,具体权利义务在合同中约定。报价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依法依约追究对方责任。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74-*

联系地址:宁波鄞州区和济街69号307室

(略) 场监督管理局

**日

各有关单位:

(略) 场经营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档案单次单业务归档改造要求, (略) 全程电子化登记档案图像切割合成服务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1、 (略) 企业档案管理系统,根据归档要求切割全程电子化图像文件,并按照案卷目录进行合成生成电子档案,。

2、对电子图像目录结构按照登记机关由“一企一档”转换为“一事一项”,解决新老目录结构转换兼容问题。

3、解决与国产电脑和国产操作系统的适配问题。

4、解决对原始文件问题件的比对判断,并对问题档案进行标记。

全程电子化图像切割合成服务期限为一年。

二、报价单位资质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机构登记证明。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软硬件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本项目。

三、报价文件要求

1、投标人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服务方案、询价供应商承诺函、售后服务承诺等资料(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一正三副,正副本放在一个包封内密封提交,投标文件的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包封上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日17:00前,密封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副楼307室。

3、本次询价项目采购一次性报价,报价应包括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项目总价不高于人民币8万元。

四、其他事项

我局将在各单位报价基础上,组织采购组进行综合评审,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合作意向单位,具体权利义务在合同中约定。报价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依法依约追究对方责任。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74-*

联系地址:宁波鄞州区和济街69号307室

(略) 场监督管理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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