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静态交通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停车场合作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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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静态交通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停车场合作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沈阳静态交通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停车场合作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4SY*)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静态交通 (略) 停车场合作经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沈阳静态交通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向社会招募具备实力和经验的合作伙伴,共同参与停车场合作经营。招标人提供
停车场场地,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以合作经营、投资合作经营或提供劳务合作等方
式参与项目。通过本次合作,双方将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静态交通 (略) 停车场合作经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沈阳静态交通 (略) 停车场合作经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与服务能力;
4、具备停车场经营管理经验,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0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12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招标公告中投标人
资格要求中提到的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 (略) 514 室
(地址: (略) 和平区绥化东街 2 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
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511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511 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沈阳静态交通 (略) 停车场合作经营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
招标人为沈阳静态交通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停车场项目的合作经营。
2.2 项目地点: (略)
2.3 招标范围:向社会招募具备实力和经验的合作伙伴,共同参与停车场合作经营。招标人
提供停车场场地,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以合作经营、投资合作经营或提供劳务合作
等方式参与项目。通过本次合作,双方将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2.4 合作经营方式:
(1)合作经营:投标人负责提供经营管理方案,负责停车场的日常运营和维护,并承担相
应费用。招标人按照约定比例分享经营收益。
(2)投资合作经营:按照投资额度签订经营年限,投标人负责提供投资方案,对停车场进
行必要的升级改造和设备购置。招标人按照约定比例分享经营收益,同时承担一定比例的投
资费用。
(3)提供劳务合作。投标人提供专业的劳务团队,负责停车场的日常运营和维护,招标人
按照约定支付劳务费用。
2.5 入围期限:3 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与服务能力;
4、具备停车场经营管理经验,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4 年 04 月 07 日至 2024 年 04 月 12 日(北京时间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
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方式: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招标公告中投标人
资格要求中提到的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 (略) 514 室
(地址: (略) 和平区绥化东街 2 号)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4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地
点为: (略) 511 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 9:30 时在 (略) 511 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
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静态交通 (略)
地 址: (略) 长青街 151 号
联 系 人:邬爽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绥化东街 2 号
联 系 人:银玥、刘全盛
电 话:024-*、024-*
传 真:024-*
电子邮件:*@*63.com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户 名: (略)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账 号:2401 8026 2210 00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静态交通 (略) 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静态交通 (略)
地 址: (略) 沈河区长青街 151 号
联 系 人:邬爽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绥化东街 2 号
联 系 人: 银玥、刘全盛
电 话: 024-*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沈阳静态交通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停车场合作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4SY*)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静态交通 (略) 停车场合作经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沈阳静态交通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向社会招募具备实力和经验的合作伙伴,共同参与停车场合作经营。招标人提供
停车场场地,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以合作经营、投资合作经营或提供劳务合作等方
式参与项目。通过本次合作,双方将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静态交通 (略) 停车场合作经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沈阳静态交通 (略) 停车场合作经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与服务能力;
4、具备停车场经营管理经验,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0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12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招标公告中投标人
资格要求中提到的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 (略) 514 室
(地址: (略) 和平区绥化东街 2 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
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511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511 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沈阳静态交通 (略) 停车场合作经营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
招标人为沈阳静态交通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停车场项目的合作经营。
2.2 项目地点: (略)
2.3 招标范围:向社会招募具备实力和经验的合作伙伴,共同参与停车场合作经营。招标人
提供停车场场地,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以合作经营、投资合作经营或提供劳务合作
等方式参与项目。通过本次合作,双方将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2.4 合作经营方式:
(1)合作经营:投标人负责提供经营管理方案,负责停车场的日常运营和维护,并承担相
应费用。招标人按照约定比例分享经营收益。
(2)投资合作经营:按照投资额度签订经营年限,投标人负责提供投资方案,对停车场进
行必要的升级改造和设备购置。招标人按照约定比例分享经营收益,同时承担一定比例的投
资费用。
(3)提供劳务合作。投标人提供专业的劳务团队,负责停车场的日常运营和维护,招标人
按照约定支付劳务费用。
2.5 入围期限:3 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与服务能力;
4、具备停车场经营管理经验,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4 年 04 月 07 日至 2024 年 04 月 12 日(北京时间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
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方式: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招标公告中投标人
资格要求中提到的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 (略) 514 室
(地址: (略) 和平区绥化东街 2 号)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4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地
点为: (略) 511 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 9:30 时在 (略) 511 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
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静态交通 (略)
地 址: (略) 长青街 151 号
联 系 人:邬爽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绥化东街 2 号
联 系 人:银玥、刘全盛
电 话:024-*、024-*
传 真:024-*
电子邮件:*@*63.com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户 名: (略)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账 号:2401 8026 2210 00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静态交通 (略) 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静态交通 (略)
地 址: (略) 沈河区长青街 151 号
联 系 人:邬爽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绥化东街 2 号
联 系 人: 银玥、刘全盛
电 话: 024-*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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