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公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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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公告招标公告


关于申报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公告


来源: (略) 农牧和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4-04-07 16:21

字体大小:[大中小]

全文共计921字,预计阅读时间 4 分钟


各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

按照上级关于社会化服务有关文件精神, (略) 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要求。社会化服务申报主体要求具有一定的服务和经营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农业生产服务。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以实际服务开展时间为准),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年限不作要求;二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好评;三是主动接受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四是优先支持带动脱贫户增收效果明显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五是申报主体必须安装监测设备,设备费用自理。

(二)申报材料清单。1.社会化服务组织基本情况(包括主体简介、负责人、农机具及服务能力等相关情况);2.营业执照复印件;3.合作社《章程》;4.相关管理制度;5.成员大会申报决议(或会议记录);6.成员名册(《章程》内包含相关内容可不提供,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提供);7.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8.服务价格公示表;9.服务质量承诺书;10.服务合同至少5份;11.相关农机具照片。

(三)补助标准和方式。补助标准按 (略) 级方案下发确定,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金额不超过100元。补助对象为项目实施区内为农业生产提供耕、种、防、收等产中环节以及产前产后环节服务的服务组织。服务主体流转土地自主经营的不列入补助范围,成员委托本服务主体服务且有交纳服务费的可纳入补贴范畴。项目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项目任务实施完成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兑付补助资金。

二、申报时限

2024年4月30 (略) 农牧和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地址: (略) 农牧科技局4楼422室)。

三、项目审核

我局将成立项目实施工作组,对新申报项目的服务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审核。结合国家补助资金情况和服务组织服务能力,合理确定我区具体承担项目主体的数量。结果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特此公告

(略) 农牧和科技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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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公告


来源: (略) 农牧和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4-04-07 16:21

字体大小:[大中小]

全文共计921字,预计阅读时间 4 分钟


各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

按照上级关于社会化服务有关文件精神, (略) 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要求。社会化服务申报主体要求具有一定的服务和经营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农业生产服务。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以实际服务开展时间为准),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年限不作要求;二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好评;三是主动接受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四是优先支持带动脱贫户增收效果明显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五是申报主体必须安装监测设备,设备费用自理。

(二)申报材料清单。1.社会化服务组织基本情况(包括主体简介、负责人、农机具及服务能力等相关情况);2.营业执照复印件;3.合作社《章程》;4.相关管理制度;5.成员大会申报决议(或会议记录);6.成员名册(《章程》内包含相关内容可不提供,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提供);7.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8.服务价格公示表;9.服务质量承诺书;10.服务合同至少5份;11.相关农机具照片。

(三)补助标准和方式。补助标准按 (略) 级方案下发确定,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金额不超过100元。补助对象为项目实施区内为农业生产提供耕、种、防、收等产中环节以及产前产后环节服务的服务组织。服务主体流转土地自主经营的不列入补助范围,成员委托本服务主体服务且有交纳服务费的可纳入补贴范畴。项目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项目任务实施完成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兑付补助资金。

二、申报时限

2024年4月30 (略) 农牧和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地址: (略) 农牧科技局4楼422室)。

三、项目审核

我局将成立项目实施工作组,对新申报项目的服务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审核。结合国家补助资金情况和服务组织服务能力,合理确定我区具体承担项目主体的数量。结果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特此公告

(略) 农牧和科技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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