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科研实验室纳米药物制备系统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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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科研实验室纳米药物制备系统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建医科大学 (略) 科研实验室纳米药物制备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福建医科大学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22:5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
开标时间 **日 09:00
开标地点 (略) 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
预算金额 ¥2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娜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福建医科大学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仓山区建新镇金塘路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汪女士 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林娜 0591-*

项目概况

福建医科大学 (略) 科研实验室纳米药物制备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ZB-2023-FS131-1

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 (略) 科研实验室纳米药物制备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2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投标保证金

1

福建医科大学 (略) 科研实验室纳米药物制备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1.00

*

工业

29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投标人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2、本合同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

方式: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可通过直接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的,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标书费用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注明的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

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信箱:*@*26.com

传 真:0591-*

联系人:林娜

开户名:福建 (略)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账 号:*00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医科大学 (略)      

地址: (略) 仓山区建新镇金塘路66号        

联系方式:汪女士 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            

联系方式:林娜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娜

电 话:  05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建医科大学 (略) 科研实验室纳米药物制备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福建医科大学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22:5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
开标时间 **日 09:00
开标地点 (略) 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
预算金额 ¥2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娜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福建医科大学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仓山区建新镇金塘路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汪女士 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林娜 0591-*

项目概况

福建医科大学 (略) 科研实验室纳米药物制备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ZB-2023-FS131-1

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 (略) 科研实验室纳米药物制备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2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投标保证金

1

福建医科大学 (略) 科研实验室纳米药物制备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1.00

*

工业

29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投标人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2、本合同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

方式: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可通过直接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的,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标书费用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注明的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

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信箱:*@*26.com

传 真:0591-*

联系人:林娜

开户名:福建 (略)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账 号:*00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医科大学 (略)      

地址: (略) 仓山区建新镇金塘路66号        

联系方式:汪女士 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            

联系方式:林娜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娜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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