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抽签分配方案
公租房抽签分配方案
为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1号令),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紫邑新城16号楼公租房抽签分配方案如下:
一、分配对象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无房干部职工和聘用制人员,国有企业的无房职工(经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审核后 (略) 站公示无异议的人员)。
二、抽签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15日8时至2024年4月30日18时,具体抽签时间安排见附表;
地点: (略) 农业局二期四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员活动室。
三、房源情况
紫邑新城16号楼458套公租房,其中两室一厅403套,一室一厅45套。
四、抽签分配办法
本次分房采取现场抽签形式进行,公开房源信息,公开分房方案,公开分房过程,公布分房结果,且坚持以人为本,关心重残人员,实现合理配置。具体程序如下:
1.依次抽取房号:由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查验相关证明材料,按照顺序号组织分配对象在房号箱内抽取房号。分配对象在房号箱内抽取一个房号,抽取后在指定户型房号登记处做好登记,并签字确认。
2.办理入住手续。分配对象现场在保障办公室办理入住手续,租金统一从2024年5月6日开始计算。
五、抽签规则
1.抽签顺序按照公示的批次及顺序号确定,顺序号详见附表;
2.请分配对象严格按照附表的时间安排参加抽签分房。提前参与抽签视为无效。迟到或者过号者,将在同一批次抽签者正常完成抽签后,再进行补抽签。在该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仍未参与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
3.请分配对象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参与抽签。受托人参与抽签的,务必携带委托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携带者一律不予参与抽签;
4.每人只有一次抽签机会,且分配对象之间不得私下自行调整,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抽签及配租结束后,县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将抽签及配租结果上传 (略) 站进行公开;
6.在抽签完成后未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授权委托书.doc
2.公租房抽签分配时间安排表.xlsx
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8日
为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1号令),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紫邑新城16号楼公租房抽签分配方案如下:
一、分配对象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无房干部职工和聘用制人员,国有企业的无房职工(经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审核后 (略) 站公示无异议的人员)。
二、抽签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15日8时至2024年4月30日18时,具体抽签时间安排见附表;
地点: (略) 农业局二期四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员活动室。
三、房源情况
紫邑新城16号楼458套公租房,其中两室一厅403套,一室一厅45套。
四、抽签分配办法
本次分房采取现场抽签形式进行,公开房源信息,公开分房方案,公开分房过程,公布分房结果,且坚持以人为本,关心重残人员,实现合理配置。具体程序如下:
1.依次抽取房号:由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查验相关证明材料,按照顺序号组织分配对象在房号箱内抽取房号。分配对象在房号箱内抽取一个房号,抽取后在指定户型房号登记处做好登记,并签字确认。
2.办理入住手续。分配对象现场在保障办公室办理入住手续,租金统一从2024年5月6日开始计算。
五、抽签规则
1.抽签顺序按照公示的批次及顺序号确定,顺序号详见附表;
2.请分配对象严格按照附表的时间安排参加抽签分房。提前参与抽签视为无效。迟到或者过号者,将在同一批次抽签者正常完成抽签后,再进行补抽签。在该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仍未参与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
3.请分配对象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参与抽签。受托人参与抽签的,务必携带委托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携带者一律不予参与抽签;
4.每人只有一次抽签机会,且分配对象之间不得私下自行调整,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抽签及配租结束后,县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将抽签及配租结果上传 (略) 站进行公开;
6.在抽签完成后未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授权委托书.doc
2.公租房抽签分配时间安排表.xlsx
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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