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芙蓉小学增加校园视频监控设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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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芙蓉小学增加校园视频监控设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锦江区芙蓉小学 (略) 锦江区芙蓉小学增加校园视频监控设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锦江区芙蓉小学增加校园视频监控设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二、项目采购预算:85.*元。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磋商邀请在锦江区 (略) 以公告形式发布。

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磋商申请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磋商申请人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此项磋商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1本次磋商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2.2磋商申请人需在四川 (略) 完成备案。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3年04月08日至2024年04月12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com,报名资料审核情况以采购人邮件通知为准。

报名资料:(1)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磋商文件售价:免费获取(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8日10:00(北京时间)。

磋商申请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磋商申请文件不予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磋商申请文件。

标地点: (略) 锦江 (略) 77号会议室

、联系方式

采购 人: (略) 锦江区芙蓉小学

地 址: (略) 锦江 (略) 77号

联 系 人: 李老师

电 话: 028- *

(略) 锦江区芙蓉小学 (略) 锦江区芙蓉小学增加校园视频监控设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锦江区芙蓉小学增加校园视频监控设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二、项目采购预算:85.*元。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磋商邀请在锦江区 (略) 以公告形式发布。

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磋商申请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磋商申请人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此项磋商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1本次磋商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2.2磋商申请人需在四川 (略) 完成备案。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3年04月08日至2024年04月12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com,报名资料审核情况以采购人邮件通知为准。

报名资料:(1)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磋商文件售价:免费获取(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8日10:00(北京时间)。

磋商申请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磋商申请文件不予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磋商申请文件。

标地点: (略) 锦江 (略) 77号会议室

、联系方式

采购 人: (略) 锦江区芙蓉小学

地 址: (略) 锦江 (略) 77号

联 系 人: 李老师

电 话: 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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