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天津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承担机构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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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天津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承担机构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202 (略) (略) 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及培训项目承担机构遴选通知》(津教职函〔2024〕6号)要求,经单位申报和专家评审,拟确定20 (略) 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承担机构19个,海河名师(名匠)团队培育项目单位5个和海河名师访学导师66个(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日至4月1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推荐结果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市教委职教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我们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不符合上述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职业教育处 王丽楠

联系电话:022—*

通讯地址: (略) 教育委员会职业教育处( (略) 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0号)

邮政编码:*


附件:1.20 (略) 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承担机构名单

2.202 (略) 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海河名师(名匠)团队培育项目单位名单

3.202 (略) 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海河名师访学导师名单



**日


附件:

根据《关于202 (略) (略) 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及培训项目承担机构遴选通知》(津教职函〔2024〕6号)要求,经单位申报和专家评审,拟确定20 (略) 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承担机构19个,海河名师(名匠)团队培育项目单位5个和海河名师访学导师66个(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日至4月1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推荐结果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市教委职教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我们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不符合上述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职业教育处 王丽楠

联系电话:022—*

通讯地址: (略) 教育委员会职业教育处( (略) 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0号)

邮政编码:*


附件:1.20 (略) 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承担机构名单

2.202 (略) 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海河名师(名匠)团队培育项目单位名单

3.202 (略) 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海河名师访学导师名单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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