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区紫泥镇牡蛎壳无害化集中处理特许经营权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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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区紫泥镇牡蛎壳无害化集中处理特许经营权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龙海区紫泥镇牡蛎壳无害化集中处理特许经营权项目(第二次)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 (略) 龙海区紫泥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5:2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龙海区榜山镇锦龙小区28幢204
开标时间 **日 09:00
开标地点 (略) 龙海区榜山镇锦龙小区28幢204
预算金额 ¥13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郭
项目联系电话 0596-*
采购单位 (略) 龙海区紫泥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龙海区紫泥镇城内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姚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众亿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龙海区榜山镇锦龙小区28幢2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郭0596-*
附件:
附件1 招标公告(第二次).docx

项目概况

龙海区紫泥镇牡蛎壳无害化集中处理特许经营权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龙海区榜山镇锦龙小区28幢204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YLH(2024)002-1

项目名称:龙海区紫泥镇牡蛎壳无害化集中处理特许经营权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13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招标要求

经营年限

数量

投标保证金

(元)

最低承包价/年(元)

龙海区紫泥镇牡蛎壳无害化集中处理特许经营权项目(第二次)

详见招标文件

15年

1(项)

*

*

(该金额为预估评估价,实际金额以最终设备投入金额的评估价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15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品目号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公开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 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招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明细 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公开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公开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龙海区榜山镇锦龙小区28幢204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龙海区榜山镇锦龙小区28幢2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一年最低承包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龙海区紫泥镇人民政府     

地址:龙海区紫泥镇城内村        

联系方式:姚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众亿 (略)             

地 址: (略) 龙海区榜山镇锦龙小区28幢204            

联系方式:小郭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郭

电 话:  059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龙海区紫泥镇牡蛎壳无害化集中处理特许经营权项目(第二次)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 (略) 龙海区紫泥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5:2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龙海区榜山镇锦龙小区28幢204
开标时间 **日 09:00
开标地点 (略) 龙海区榜山镇锦龙小区28幢204
预算金额 ¥13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郭
项目联系电话 0596-*
采购单位 (略) 龙海区紫泥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龙海区紫泥镇城内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姚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众亿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龙海区榜山镇锦龙小区28幢2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郭0596-*
附件:
附件1 招标公告(第二次).docx

项目概况

龙海区紫泥镇牡蛎壳无害化集中处理特许经营权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龙海区榜山镇锦龙小区28幢204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YLH(2024)002-1

项目名称:龙海区紫泥镇牡蛎壳无害化集中处理特许经营权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13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招标要求

经营年限

数量

投标保证金

(元)

最低承包价/年(元)

龙海区紫泥镇牡蛎壳无害化集中处理特许经营权项目(第二次)

详见招标文件

15年

1(项)

*

*

(该金额为预估评估价,实际金额以最终设备投入金额的评估价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15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品目号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公开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 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招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明细 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公开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公开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龙海区榜山镇锦龙小区28幢204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龙海区榜山镇锦龙小区28幢2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一年最低承包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龙海区紫泥镇人民政府     

地址:龙海区紫泥镇城内村        

联系方式:姚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众亿 (略)             

地 址: (略) 龙海区榜山镇锦龙小区28幢204            

联系方式:小郭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郭

电 话:  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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