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华书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AI智慧体测系列产品研发及生产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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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华书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AI智慧体测系列产品研发及生产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新华 (略)

AI智慧体测系列产品发及生产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新华 (略) AI智慧体测系列产品研发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河南省新华 (略) ,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河南省新华 (略) AI智慧体测系列产品研发及生产项目。

2.2项目编号:HNZB*

2.3招标范围:AI智慧体测系列产品研发及生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板块:

AI智慧体测终端设备研发(包含底层AI算法、嵌入式软件及智慧体测终端硬件),终端设备设计方案须支持但不限于以下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跑步(50米、50米*8折返跑、200米、400米、800米、1000米)、跳绳、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引体向上、实心球、篮球、足球、排球及其他约定的运动项目;

(略) 定制开发(包含UI设计、前端及后端开发):系统功能需要实现设备管理和体测数据统计及分析管理。

本次项目研发过程中,所衍生出的软件源代码、产品ID、技术开发文档等作为本项目的交付物,一并移交招标方所有。

应标方需根据招标方要求,建立研发AI智慧体测终端的定制化交付体系。AI智慧体测终端的定制化交付,包含但不限于AI智慧体测终端的加工、生产、装配、老化、测试、运输等相应的工作,以及上述过程中所需要的人员、场地、原材料等关键生产要素的配置。应标方需要保证建立按照招标方的项目要求保质保量保时完成研发产品及系统交付的定制化交付体系。此要求仅为确保应标方具备研发样机交付能力,不构成对后续招标方批量采购设备及指定研发产品交付方的约束。后续应标方设备采购通过单独招标或其他合同另行约定。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资金来源:自筹;

2.5项目预算:*元 ;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AI智慧体测系列产品研发及生产,并完成软件源代码、产品ID、技术开发文档等开发文档移交。

AI智慧体测终端需要达到可批量交付状态,AI智慧体测终端设备及算法算力、设备管理系统可以达到标准化部署状态。

2.8服务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并通过各项验收。

2.9质保期:硬件18个月;系统3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注册经营范围应涵盖智能设备、人工智能或技术开发相关业务类别(以营业执照范围为准)。

3.2 业绩要求:应标方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具有AI相关行业定制开发类业绩(以发票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3.3 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报表或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 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3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电子缴款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均可);提供自2023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 (略) (http://**)企业查询结果(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出日期后,查询结果须显示查询日期和结论),存在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略)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若出现上述两种情况任意一种情况的视为同时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15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周六、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2 地点:郑东新区 (略) 23号中科大厦8楼809室。

4.3 方式:电子邮件获取,请发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标书费凭证到电子邮箱(*@*63.com),命名主题(XX公司-XX项目),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省机电 (略)

开户行:建行郑州直属支行

账户:4100 1526 0100 5020 237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时间:2024年4月29日上午9:30时

5.2 地点:郑东新区 (略) 23号中科大厦8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河南省机电 (略) 》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新华 (略)

地 址: (略) 郑东 (略) 31号

联 系 人:吉老师

联系电话:0371-*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 (略)

地 址: (略) 郑东新区 (略) 23号中科大厦(中原银行)8楼809室

联 系 人:赵晓璐

电 话:0371-*

河南省新华 (略)

AI智慧体测系列产品发及生产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新华 (略) AI智慧体测系列产品研发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河南省新华 (略) ,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河南省新华 (略) AI智慧体测系列产品研发及生产项目。

2.2项目编号:HNZB*

2.3招标范围:AI智慧体测系列产品研发及生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板块:

AI智慧体测终端设备研发(包含底层AI算法、嵌入式软件及智慧体测终端硬件),终端设备设计方案须支持但不限于以下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跑步(50米、50米*8折返跑、200米、400米、800米、1000米)、跳绳、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引体向上、实心球、篮球、足球、排球及其他约定的运动项目;

(略) 定制开发(包含UI设计、前端及后端开发):系统功能需要实现设备管理和体测数据统计及分析管理。

本次项目研发过程中,所衍生出的软件源代码、产品ID、技术开发文档等作为本项目的交付物,一并移交招标方所有。

应标方需根据招标方要求,建立研发AI智慧体测终端的定制化交付体系。AI智慧体测终端的定制化交付,包含但不限于AI智慧体测终端的加工、生产、装配、老化、测试、运输等相应的工作,以及上述过程中所需要的人员、场地、原材料等关键生产要素的配置。应标方需要保证建立按照招标方的项目要求保质保量保时完成研发产品及系统交付的定制化交付体系。此要求仅为确保应标方具备研发样机交付能力,不构成对后续招标方批量采购设备及指定研发产品交付方的约束。后续应标方设备采购通过单独招标或其他合同另行约定。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资金来源:自筹;

2.5项目预算:*元 ;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AI智慧体测系列产品研发及生产,并完成软件源代码、产品ID、技术开发文档等开发文档移交。

AI智慧体测终端需要达到可批量交付状态,AI智慧体测终端设备及算法算力、设备管理系统可以达到标准化部署状态。

2.8服务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并通过各项验收。

2.9质保期:硬件18个月;系统3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注册经营范围应涵盖智能设备、人工智能或技术开发相关业务类别(以营业执照范围为准)。

3.2 业绩要求:应标方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具有AI相关行业定制开发类业绩(以发票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3.3 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报表或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 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3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电子缴款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均可);提供自2023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 (略) (http://**)企业查询结果(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出日期后,查询结果须显示查询日期和结论),存在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略)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若出现上述两种情况任意一种情况的视为同时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15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周六、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2 地点:郑东新区 (略) 23号中科大厦8楼809室。

4.3 方式:电子邮件获取,请发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标书费凭证到电子邮箱(*@*63.com),命名主题(XX公司-XX项目),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省机电 (略)

开户行:建行郑州直属支行

账户:4100 1526 0100 5020 237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时间:2024年4月29日上午9:30时

5.2 地点:郑东新区 (略) 23号中科大厦8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河南省机电 (略) 》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新华 (略)

地 址: (略) 郑东 (略) 31号

联 系 人:吉老师

联系电话:0371-*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 (略)

地 址: (略) 郑东新区 (略) 23号中科大厦(中原银行)8楼809室

联 系 人:赵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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