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岗东区第7栋厂房第3-9层、10层南面招租公告
翠岗东区第7栋厂房第3-9层、10层南面招租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 | 项目名称 | 翠岗东区第7栋厂房第3-9层、10层南面 |
起始日期 | 2024年04月09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04月18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1、房产建筑物:翠岗东区第7栋厂房第七层 2、房产建筑物:翠岗东区第7栋厂房第十层南面 3、房产建筑物:翠岗东区第7栋厂房第三层 4、房产建筑物:翠岗东区第7栋厂房第五层 5、房产建筑物:翠岗东区第7栋厂房第六层 6、房产建筑物:翠岗东区第7栋厂房第八层 7、房产建筑物:翠岗东区第7栋厂房第九层 8、房产建筑物:翠岗东区第7栋厂房第四层 |
面积/数量 | 1、房产建筑物:4716.00平方米 2、房产建筑物:1965.00平方米 3、房产建筑物:4716.00平方米 4、房产建筑物:4716.00平方米 5、房产建筑物:4716.00平方米 6、房产建筑物:4716.00平方米 7、房产建筑物:4716.00平方米 8、房产建筑物:4716.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产权不明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72月 | 免租期 | 1个月 |
免租期是否含在租赁期限内 | 是 | 租金是否含税 | 否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40元/平方米/月(物业租金单价底价为人民币40元/平方米/月,租赁管理费为人民币1元/平方米/月,物业每月租金及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元/月。月租金、租赁管理费不含税) |
租金的递增 | 物业月租金每2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10%,租赁管理费不递增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办公,物流仓储 | ||
履约条件 | (一)该物业整体按现状出租,只允许自主实体企业经营,须为物流及办公,不得整体或部分二次转租或采用其他形式更换经营主体; (二)消防系统设施增加安装及装修等报建手续及费用均由最终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三)最终承租方不得经营高危污染等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禁止经营的项目; (四)为有效管理和环境保护,最终承租方同意企业生产废旧物品 (略) (略) 场价统一处理; (五)最终承租方同意支付由出租方统一购买租赁期限内物业灭失险费用(承租厂房面积×造价×保率=保费/年,即*×3000×0.0005=*.5元/年); (六)电费按供电所标准收取,水费按人民币*/方收取(水电费价格不含税,最终根据供电所、自来水公司调整比例进行调整); (七)最终承租方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持股比例最大的股东、关联公司或实际控股人作承租物业担保方,担保方须最少两方或以上作担保方,担保方其中一方须为工商登记持股比例最大的股东或实际控股人; (八)承租方不得为职业二房东,即不提供配套和增值服务、单纯以转租为目的且以转租中间差价作为收益; (九)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十)物业不得由承租方分租、转租。如发现承租方在使用物业过程中存在分租或转租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责令承租方进行整改,并要求承租方按分租或转租期间每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租金的1.5倍作为对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在出租方规定期限内承租方仍不改正的,出租方可以单方终止租赁合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之日起10工作日内搬离,退回所租赁物业,同时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 ||
其他补充说明 | 一、物业概况 物 (略) 宝安区福永街道怀德翠岗东区第7栋厂房第3-9层、10层南面,总租赁面积为*平方米,其中第3-9层每层面积4716平方米,第10层南面面积1965平方米;物业租赁用途为物流及办公,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整体或部分转租。 (一)第7栋厂房南侧提供2台3000KG的货梯,2台1000KG的客梯;北侧提供2台3000KG的货梯,2台1000KG的客梯; (二)第7栋厂房每层提供400KVA用电; (三)第7栋厂房每层配备消防喷淋系统; (四)第7栋厂房第3-6层承载能力为750公斤/平方米,第7-10层承载能力为500公斤/平方米; 第7栋厂房第3-10层层高4.6米; 二、最终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机构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保证金。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由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在三个工作日内交纳*个月租金及租赁管理费作为租赁保证金 | 其他 | 租赁管理费为人民币1元/平方米/月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公开招租 | ||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 (一)公告期满,如征集到3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交易。 (二)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3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重新招租或者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谈判的交易方式。 |
项目日程
评标时间 | 2024年04月22日 10时30分00秒 | 澄清截止时间 | 2024年04月14日 00时00分00秒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4年04月14日 00时00分00秒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一)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 (二)投标人注册资金须达到人民币*元(大写:*佰**零*仟*佰点击查看>>元)或以上。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二)工商信息查询单;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核原件); (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4月18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4,302,171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年04月18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略) 宝安分公司 | 地址 | (略) 宝安区新安街 (略) 40号208室(区财政局对面) |
联系人 | 谢经理;隋经理 | 联系方式 | *;*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略) (略)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意向承租方有以下情形的,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提供虚假资料; (二)与其他意向承租方串通报价; (三)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撤回其承租申请,放弃承租资格; (四)成交结果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五)其它违反本次公开招租规定的内容,情节严重的。 |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 | 项目名称 | 翠岗东区第7栋厂房第3-9层、10层南面 |
起始日期 | 2024年04月09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04月18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1、房产建筑物:翠岗东区第7栋厂房第七层 2、房产建筑物:翠岗东区第7栋厂房第十层南面 3、房产建筑物:翠岗东区第7栋厂房第三层 4、房产建筑物:翠岗东区第7栋厂房第五层 5、房产建筑物:翠岗东区第7栋厂房第六层 6、房产建筑物:翠岗东区第7栋厂房第八层 7、房产建筑物:翠岗东区第7栋厂房第九层 8、房产建筑物:翠岗东区第7栋厂房第四层 |
面积/数量 | 1、房产建筑物:4716.00平方米 2、房产建筑物:1965.00平方米 3、房产建筑物:4716.00平方米 4、房产建筑物:4716.00平方米 5、房产建筑物:4716.00平方米 6、房产建筑物:4716.00平方米 7、房产建筑物:4716.00平方米 8、房产建筑物:4716.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产权不明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72月 | 免租期 | 1个月 |
免租期是否含在租赁期限内 | 是 | 租金是否含税 | 否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40元/平方米/月(物业租金单价底价为人民币40元/平方米/月,租赁管理费为人民币1元/平方米/月,物业每月租金及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元/月。月租金、租赁管理费不含税) |
租金的递增 | 物业月租金每2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10%,租赁管理费不递增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办公,物流仓储 | ||
履约条件 | (一)该物业整体按现状出租,只允许自主实体企业经营,须为物流及办公,不得整体或部分二次转租或采用其他形式更换经营主体; (二)消防系统设施增加安装及装修等报建手续及费用均由最终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三)最终承租方不得经营高危污染等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禁止经营的项目; (四)为有效管理和环境保护,最终承租方同意企业生产废旧物品 (略) (略) 场价统一处理; (五)最终承租方同意支付由出租方统一购买租赁期限内物业灭失险费用(承租厂房面积×造价×保率=保费/年,即*×3000×0.0005=*.5元/年); (六)电费按供电所标准收取,水费按人民币*/方收取(水电费价格不含税,最终根据供电所、自来水公司调整比例进行调整); (七)最终承租方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持股比例最大的股东、关联公司或实际控股人作承租物业担保方,担保方须最少两方或以上作担保方,担保方其中一方须为工商登记持股比例最大的股东或实际控股人; (八)承租方不得为职业二房东,即不提供配套和增值服务、单纯以转租为目的且以转租中间差价作为收益; (九)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十)物业不得由承租方分租、转租。如发现承租方在使用物业过程中存在分租或转租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责令承租方进行整改,并要求承租方按分租或转租期间每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租金的1.5倍作为对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在出租方规定期限内承租方仍不改正的,出租方可以单方终止租赁合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之日起10工作日内搬离,退回所租赁物业,同时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 ||
其他补充说明 | 一、物业概况 物 (略) 宝安区福永街道怀德翠岗东区第7栋厂房第3-9层、10层南面,总租赁面积为*平方米,其中第3-9层每层面积4716平方米,第10层南面面积1965平方米;物业租赁用途为物流及办公,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整体或部分转租。 (一)第7栋厂房南侧提供2台3000KG的货梯,2台1000KG的客梯;北侧提供2台3000KG的货梯,2台1000KG的客梯; (二)第7栋厂房每层提供400KVA用电; (三)第7栋厂房每层配备消防喷淋系统; (四)第7栋厂房第3-6层承载能力为750公斤/平方米,第7-10层承载能力为500公斤/平方米; 第7栋厂房第3-10层层高4.6米; 二、最终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机构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保证金。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由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在三个工作日内交纳*个月租金及租赁管理费作为租赁保证金 | 其他 | 租赁管理费为人民币1元/平方米/月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公开招租 | ||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 (一)公告期满,如征集到3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交易。 (二)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3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重新招租或者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谈判的交易方式。 |
项目日程
评标时间 | 2024年04月22日 10时30分00秒 | 澄清截止时间 | 2024年04月14日 00时00分00秒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4年04月14日 00时00分00秒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一)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 (二)投标人注册资金须达到人民币*元(大写:*佰**零*仟*佰点击查看>>元)或以上。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二)工商信息查询单;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核原件); (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4月18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4,302,171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年04月18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略) 宝安分公司 | 地址 | (略) 宝安区新安街 (略) 40号208室(区财政局对面) |
联系人 | 谢经理;隋经理 | 联系方式 | *;*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略) (略)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意向承租方有以下情形的,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提供虚假资料; (二)与其他意向承租方串通报价; (三)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撤回其承租申请,放弃承租资格; (四)成交结果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五)其它违反本次公开招租规定的内容,情节严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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