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湖区2023年度乡村振兴人才补助的公示
关于南湖区2023年度乡村振兴人才补助的公示
根据《 (略) 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五部门关于印发〈 (略) 区支持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操作细则〉的通知》(嘉农发〔2023〕59号)文件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 (略) 本级乡村振兴人才补助的通知》要求,由各从业者提出补贴申请,经所在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初审后统一申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部门、区财政部门等会商复核,拟对李全根等55位中级以上(含)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和杨洁高校毕业生创业进行乡村人才振兴财政补助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内,凡对拟补助有异议的,请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反映,联系电话:*。
附件:1. 2023年度南湖区中级以上(含)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补助表
2. 2023年度南湖区高校毕业生创业补助表
(略) 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4月9日
附件1.2023年度南湖区中级以上(含)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补助表.docx
根据《 (略) 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五部门关于印发〈 (略) 区支持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操作细则〉的通知》(嘉农发〔2023〕59号)文件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 (略) 本级乡村振兴人才补助的通知》要求,由各从业者提出补贴申请,经所在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初审后统一申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部门、区财政部门等会商复核,拟对李全根等55位中级以上(含)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和杨洁高校毕业生创业进行乡村人才振兴财政补助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内,凡对拟补助有异议的,请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反映,联系电话:*。
附件:1. 2023年度南湖区中级以上(含)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补助表
2. 2023年度南湖区高校毕业生创业补助表
(略) 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4月9日
附件1.2023年度南湖区中级以上(含)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补助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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