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西吉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试剂、耗材及仪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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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吉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试剂、耗材及仪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西吉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试剂、耗材及仪器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化学试剂和助剂,货物/设备/仪器仪表/农林牧渔仪器

采购单位 西吉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行政区域 西吉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09日 21:5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4月1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原 (略) 西门357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4月22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原 (略) 西门357号
预算金额 ¥5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虹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西吉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西吉县吉强东街69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学义 *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弘屹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原 (略) 西门35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虹 *

项目概况

2024年西吉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试剂、耗材及仪器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报名,报名成功后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Y-2024-002

项目名称:2024年西吉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试剂、耗材及仪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报名成功后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或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参照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7、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中国 (略) 等渠道查询投标单位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 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查询结 (略) 查询结果为准。8、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兽药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非生产企业的,须提供本企业有效的《兽药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0日 至 2024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报名,报名成功后邮箱

方式:邮箱报名,报名成功后邮箱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原 (略) 西门357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原 (略) 西门35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邮箱:*@*q.com

投标人需在报名时间内把所需本项目的资格要求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以上报名邮箱里,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邮箱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的邮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吉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西吉县吉强东街696号        

联系方式:王学义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弘屹 (略)             

地 址: (略) 原 (略) 西门357号            

联系方式:刘虹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虹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西吉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试剂、耗材及仪器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化学试剂和助剂,货物/设备/仪器仪表/农林牧渔仪器

采购单位 西吉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行政区域 西吉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09日 21:5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4月1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原 (略) 西门357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4月22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原 (略) 西门357号
预算金额 ¥5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虹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西吉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西吉县吉强东街69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学义 *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弘屹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原 (略) 西门35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虹 *

项目概况

2024年西吉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试剂、耗材及仪器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报名,报名成功后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Y-2024-002

项目名称:2024年西吉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试剂、耗材及仪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报名成功后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或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参照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7、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中国 (略) 等渠道查询投标单位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 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查询结 (略) 查询结果为准。8、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兽药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非生产企业的,须提供本企业有效的《兽药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0日 至 2024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报名,报名成功后邮箱

方式:邮箱报名,报名成功后邮箱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原 (略) 西门357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原 (略) 西门35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邮箱:*@*q.com

投标人需在报名时间内把所需本项目的资格要求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以上报名邮箱里,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邮箱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的邮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吉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西吉县吉强东街696号        

联系方式:王学义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弘屹 (略)             

地 址: (略) 原 (略) 西门357号            

联系方式:刘虹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虹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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