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洋村土名为“灯垅”林地更新造林项目招标公告
徐洋村土名为“灯垅”林地更新造林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经2024年3月22日徐洋村民委员会民代表大会研究同意,将:徐洋村土名为“灯垅”林地更新造林项目,更新造林总面积约31亩(以林界图纸为准,如图纸有误山场四至以业主指界为准,数量验收后按实结算),标底价为(人民币)1800元/亩*31亩=*元,评标方式为最低价中标,委托夏道镇招投标委托中心以公开招标形式转让。
一、项目名称:徐洋村土名为“灯垅”林地更新造林项目。
二、造林要求:此次造林为混交林林地。
1、混交林地,要求杉木占比60%,木荷占比40%。
三、林地造林范围:
造林明细表
地点 | 林班 | 大班 | 小班 | 林地面积(亩) |
西陇 | 24 | 03 | 050 | 31 |
一、造林要求:
林地从造林起管护三年
1、此次造林为混交林林地,混交林地要求杉木占比60%,木荷占比40%,苗木由*方( (略) 延平区夏道镇徐洋村民委员会)提供。
2、应根据林业主管部门对造林的要求完成造林,造林面积以林业站实测面积为准。林
3、劈山、炼山时3厘米(含)以上树枝必须捡*焚烧干净,达到验收标准。
4、每亩定株200株,每亩成活率180株以上。
5、管护时每年各锄草2次。并经林业及其它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为准。
6、劈山炼山面积(亩)和造林种植面积(亩)支付工程款按照林业等各部门验收面积(亩)为据。
7、*方付清*方造林费后,所造林权归属徐洋村集体所有。
二、造林期限:中标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完成造林,养护期三年。
三、付款方式:
经林业主管部门、徐洋村组织验收合格后,*方按以下阶段预付*方造林费:
1、完成首年劈山、炼山、造林:估价每亩为900元,经林业及其他管理部门验收合格预支付劈山、炼山、造林费用。
2、管护:除草(锄草)第一年和第二年每年各除草2次,每亩估价200元验收合格每年付清除草(锄草)费用。第三年锄草2次验收合格付清各项剩余承包款。
四、特别约定:
*方需保证造林山场种植苗木成活率每亩180株以上,如成活率达不到,*方有权拒绝支付造林费。
五、其他事项
1、由买受人负责林地的看管工作,如发生意外事故,其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2、因不可抗力产生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赔偿。
3、标的移交方式:买受人在5个工作日内缴清成交总款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自行与业主沟通衔接,与业主签订《造林合同》,标的移交由委托方到现场进行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买受人应严格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规则等要求执行,如不按要求而造成损失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具体内容详见《造林合同》。
六、评标办法:评标方式为合理报价范围内的最低报价为中标人,低于标底价且出价最低的为中标者,若出现相同最低标再进行投标,直至产生最后中标者。选取投标报价最低的三个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最低的为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接标后放弃标的,按投标方标底价自然往上推为中标方。
七、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向全社会公开招标,价低者得,投标人应交验投标保证金*仟元整(¥ 1000元 )(现金);未交验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标,取消投标资格。未中标者投标押金当场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元)。投标人中标接标后要在5天内与徐洋村民委员会签订承包造林合同并缴交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进场劈山、炼山完成林地准备后予以退还。中标后五日内签订承包合同并一次性全额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者中标后又反悔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处理,归村财政收入。该山场另行发包。
八、如该山场造林种植面积有调整须按照徐洋村民委员会的意见执行。
九、造林期间的一切安全生产责任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十、本项目标底价金额*万*仟*佰元整(*元),投标保证金*仟元整(¥ 1000元 ),中标后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单价以报标人报价为准,山场造林种植结算面积以验收后实际面积为准,按实结算,合同造价同中标人投标报价。
投标最高报价(单位为人民币):*万*仟*佰元整(¥*元),单项子项报价或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均为废标。
报名参加本次招 (略) 场法人和自然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投递标函。
一、现将招标其他事项公告如下:
1、标函要求:投标者须用签字笔在标书上写明投标价(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姓名及联系电话号码。将标书自行密封在标函内。投标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根据《关于建立 (略) 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投标人或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根据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纪录的单位或个 (略) 场”的要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 (略) (延平区) (略) 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纪录时,将按规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2、投递标函起止时间和地点:自2024年4月10日8:00至2024年4月16日下午17:30时止出售标书,投标人于开标时间2024年4月18日下午15:00开标前将标函投递到夏道镇招投标委托中心。逾期投递标函视为无效标。如果参与投标单位少于三家本次投标会取消。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平区 (略) http://**上发布
10、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4月18日下午15:00夏道镇七楼会议室。
镇招标办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
看山场联系人:吴志强 联系电话:*
夏道镇招投标委托中心
2024年4月10日
招标公告
经2024年3月22日徐洋村民委员会民代表大会研究同意,将:徐洋村土名为“灯垅”林地更新造林项目,更新造林总面积约31亩(以林界图纸为准,如图纸有误山场四至以业主指界为准,数量验收后按实结算),标底价为(人民币)1800元/亩*31亩=*元,评标方式为最低价中标,委托夏道镇招投标委托中心以公开招标形式转让。
一、项目名称:徐洋村土名为“灯垅”林地更新造林项目。
二、造林要求:此次造林为混交林林地。
1、混交林地,要求杉木占比60%,木荷占比40%。
三、林地造林范围:
造林明细表
地点 | 林班 | 大班 | 小班 | 林地面积(亩) |
西陇 | 24 | 03 | 050 | 31 |
一、造林要求:
林地从造林起管护三年
1、此次造林为混交林林地,混交林地要求杉木占比60%,木荷占比40%,苗木由*方( (略) 延平区夏道镇徐洋村民委员会)提供。
2、应根据林业主管部门对造林的要求完成造林,造林面积以林业站实测面积为准。林
3、劈山、炼山时3厘米(含)以上树枝必须捡*焚烧干净,达到验收标准。
4、每亩定株200株,每亩成活率180株以上。
5、管护时每年各锄草2次。并经林业及其它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为准。
6、劈山炼山面积(亩)和造林种植面积(亩)支付工程款按照林业等各部门验收面积(亩)为据。
7、*方付清*方造林费后,所造林权归属徐洋村集体所有。
二、造林期限:中标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完成造林,养护期三年。
三、付款方式:
经林业主管部门、徐洋村组织验收合格后,*方按以下阶段预付*方造林费:
1、完成首年劈山、炼山、造林:估价每亩为900元,经林业及其他管理部门验收合格预支付劈山、炼山、造林费用。
2、管护:除草(锄草)第一年和第二年每年各除草2次,每亩估价200元验收合格每年付清除草(锄草)费用。第三年锄草2次验收合格付清各项剩余承包款。
四、特别约定:
*方需保证造林山场种植苗木成活率每亩180株以上,如成活率达不到,*方有权拒绝支付造林费。
五、其他事项
1、由买受人负责林地的看管工作,如发生意外事故,其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2、因不可抗力产生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赔偿。
3、标的移交方式:买受人在5个工作日内缴清成交总款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自行与业主沟通衔接,与业主签订《造林合同》,标的移交由委托方到现场进行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买受人应严格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规则等要求执行,如不按要求而造成损失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具体内容详见《造林合同》。
六、评标办法:评标方式为合理报价范围内的最低报价为中标人,低于标底价且出价最低的为中标者,若出现相同最低标再进行投标,直至产生最后中标者。选取投标报价最低的三个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最低的为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接标后放弃标的,按投标方标底价自然往上推为中标方。
七、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向全社会公开招标,价低者得,投标人应交验投标保证金*仟元整(¥ 1000元 )(现金);未交验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标,取消投标资格。未中标者投标押金当场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元)。投标人中标接标后要在5天内与徐洋村民委员会签订承包造林合同并缴交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进场劈山、炼山完成林地准备后予以退还。中标后五日内签订承包合同并一次性全额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者中标后又反悔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处理,归村财政收入。该山场另行发包。
八、如该山场造林种植面积有调整须按照徐洋村民委员会的意见执行。
九、造林期间的一切安全生产责任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十、本项目标底价金额*万*仟*佰元整(*元),投标保证金*仟元整(¥ 1000元 ),中标后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单价以报标人报价为准,山场造林种植结算面积以验收后实际面积为准,按实结算,合同造价同中标人投标报价。
投标最高报价(单位为人民币):*万*仟*佰元整(¥*元),单项子项报价或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均为废标。
报名参加本次招 (略) 场法人和自然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投递标函。
一、现将招标其他事项公告如下:
1、标函要求:投标者须用签字笔在标书上写明投标价(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姓名及联系电话号码。将标书自行密封在标函内。投标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根据《关于建立 (略) 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投标人或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根据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纪录的单位或个 (略) 场”的要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 (略) (延平区) (略) 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纪录时,将按规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2、投递标函起止时间和地点:自2024年4月10日8:00至2024年4月16日下午17:30时止出售标书,投标人于开标时间2024年4月18日下午15:00开标前将标函投递到夏道镇招投标委托中心。逾期投递标函视为无效标。如果参与投标单位少于三家本次投标会取消。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平区 (略) http://**上发布
10、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4月18日下午15:00夏道镇七楼会议室。
镇招标办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
看山场联系人:吴志强 联系电话:*
夏道镇招投标委托中心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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