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档案整理和电子档案影像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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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档案整理和电子档案影像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档案整理和电子档案影像化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村龙石新村二等933号二楼202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X-0105JY-24005C

项目名称: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档案整理和电子档案影像化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档案整理和电子档案影像化服务项目

1项

人民币*.00元

1. 供应商应对所有的磋商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2.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 项目类别:服务类。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8)投标人须提供《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回执》或《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村龙石新村二等933号二楼202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可自带U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村龙石新村二等933号二楼202号

五、开启

时间:**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村龙石新村二等933号二楼202号

若已购买磋商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若有授权时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其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身份凭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例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时,须同时提供所属法人单位为其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书》及所属法人单位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

3)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4)提供《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回执》或《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书》的证明材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 (略) 池尾街道金凤园67幢

联系方式:0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村龙石新村二等933号二楼202号

联系方式:06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663-*

发布人: (略)

发布时间:**日


项目概况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档案整理和电子档案影像化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村龙石新村二等933号二楼202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X-0105JY-24005C

项目名称: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档案整理和电子档案影像化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档案整理和电子档案影像化服务项目

1项

人民币*.00元

1. 供应商应对所有的磋商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2.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 项目类别:服务类。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8)投标人须提供《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回执》或《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村龙石新村二等933号二楼202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可自带U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村龙石新村二等933号二楼202号

五、开启

时间:**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村龙石新村二等933号二楼202号

若已购买磋商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若有授权时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其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身份凭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例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时,须同时提供所属法人单位为其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书》及所属法人单位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

3)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4)提供《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回执》或《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书》的证明材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 (略) 池尾街道金凤园67幢

联系方式:0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村龙石新村二等933号二楼202号

联系方式:06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663-*

发布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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