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纪委监委关于购买媒体合作服务的计划
嵩明县纪委监委关于购买媒体合作服务的计划
嵩明县纪委监委关于购买媒体合作服务的计划
为不断强化精品意识,转变宣传理念,主动适应服务外包机制,提升宣传引导水平,嵩明县纪委监委预购买媒体合作服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精神,媒体合作服务属于分散采购,现嵩明县纪委监委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媒体合作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嵩明县纪委监委媒体合作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嵩明县纪委监委
三、主要内容
1.“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代运营及改版升级
公众号每周发布信息不少于3期,每期推送信息3—6条,其中原创信息1至2条。子栏目做到新内容适时更新。并根据嵩明县纪委监委的需求对“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进行改版升级。
2.日常新闻报道
及时报道县纪委县监委的工作动态、亮点、成效,在昆明日报刊发动态新闻稿件41篇。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元
1.“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运营及改版,*元;
2.日常新闻报道,刊发稿件41篇,*元。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由嵩明县纪委监委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六、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七、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嵩明县纪委监委办公室0871-*
中共嵩明县纪委
2024年4月10日
嵩明县纪委监委关于购买媒体合作服务的计划
为不断强化精品意识,转变宣传理念,主动适应服务外包机制,提升宣传引导水平,嵩明县纪委监委预购买媒体合作服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精神,媒体合作服务属于分散采购,现嵩明县纪委监委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媒体合作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嵩明县纪委监委媒体合作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嵩明县纪委监委
三、主要内容
1.“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代运营及改版升级
公众号每周发布信息不少于3期,每期推送信息3—6条,其中原创信息1至2条。子栏目做到新内容适时更新。并根据嵩明县纪委监委的需求对“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进行改版升级。
2.日常新闻报道
及时报道县纪委县监委的工作动态、亮点、成效,在昆明日报刊发动态新闻稿件41篇。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元
1.“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运营及改版,*元;
2.日常新闻报道,刊发稿件41篇,*元。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由嵩明县纪委监委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六、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七、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嵩明县纪委监委办公室0871-*
中共嵩明县纪委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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