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沅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殊不良资产清收服务中介机构入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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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沅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殊不良资产清收服务中介机构入库项目

湖南沅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殊不良资产清收服务中介机构入库项目
发布时间:2024-04-10 10:12:18
湖南华中源 (略)
类型: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湖南沅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殊不良资产清收服务中介机构入库项目

(招标编号:HZY-ZB-*)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湖南沅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殊不良资产清收服务中介机构入库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湖南沅陵农村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招标人:湖南沅陵农村 (略) 。

2.项目名称:湖南沅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殊不良资产清收服务中介机构入库项目。

3.采购内容:

(1)特殊不良资产清收服务中介机构入库项目,招标人拟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 2 家单位入库;招标人将综合考虑服务效率、兼顾公平等原则。

(2)入库有效期暂定为两年(具体服务内容及期限等以合同签订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招标人不对中标入库单位在入库有效期内所获得的业务量等作出任何承诺)。

(3)服务内容包括特殊不良资产(信贷资产、抵债资产等)非诉清收服务等。具体内容以单个项目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4)派单要求:在入库有效期内:

①原则上每个中标入库单位代理特殊不良资产清收项目标的余额不得超过 5 亿元;

②若单个中标入库单位不能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代理项目,招标人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

4.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 2 家中标入库单位。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00 元)。

6.入库管理:出现以下情况时,取消入库资格:

(1)对中选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的;

(2)存在不尽职尽责的情况,由招标人调查属实的;

(3)合作期限内未依法合规清收的,如采取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违反公序良俗、与债务人串通损害我行利益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4)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擅自减免债务人部分或全部欠款,违规收受债务人现金的行为;

(5)合作期限内给招标人造成声誉风险的;

(6)在资格有效期内累计 2 次(含)不接受招标人具体采购项目派单的,将直接取消入库资格;

(7)其他依据合同或协议约定应取消入库资格的情况。

7.其他说明:

合作期限内,招标人将根据评价体系对中标入库单位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考核,中标入库单位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行为或在考核中被评价为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直接终止合作、解除合同、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如有),同时禁止其参与招标人任何采购活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声誉。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较强的资金实力和服务支持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有良好的管理经验,服务规范,收费合理,诚信度高。

7.提交企业、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征信报告

(二)投标人应该具备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或登记的法人单位( (略) 、 (略) 、金融服务机构、信用管理/商务咨询/ (略) ),要求成立时间须在*年(含)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经营范围须满足招标人要求(以营业执照为准,经营范围须包括“对信贷逾期户进行催收、代收代缴欠款服务、应收账款管理外包服务”等金融服务相关条款),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五证合一”)并经年检合格。

2.投标人在湖南地区具有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能够满足项目服务要求,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投标人如为湖南地区分支机构投标,须另外提供总部授权书。

3.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自 2021年 01 月 01 日起)内在银行机构领域的类似项目案例业绩且服务评价良好(须提供完整信息的合同文本或协议以及相关结算发票等证明资料原版彩色清晰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人具有较强的专业清收能力,有稳定的、经验丰富的清收队*,有完善的金融信息保密机制体系,在行业有良好的信誉;拟派项目负责人从业经验不少于 3 年。同时,中标入库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5.服务要求:特殊不良资产清收服务中介机构必须依法合规开展清收工作,不得给招标人带来任何声誉风险。根据招标人要求对受托的各项业务实施严格的过程管理,建立各项业务动态台账,定期反馈业务开展情况,每月须向招标人不良资产管理机构报送清收管理台账,每月将各类文书移送招标人不良资产管理机构归档保管,每季度对各项业务开展情况、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形成季度报告反馈至招标人不良资产管理机构。

6.能接受招标人对入库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

7.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各种经营活动以及招投标活动中无弄虚作假之行为(本项目不接受在经营活动或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之行为或者受到过工商行政管理等行业监管部门严重处罚的单位报名参与投标)。

8.投标人近三年(自 2021年 01 月 01 日起)在与其他单位的合作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事件。

9.我行规定的其他要求等。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应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2.本次项目不接受最近三年内(自 2021年 01 月 01 日起)在各种经营活动中存在严重违约、所负责项目存在重大问题等情形的投标人报名投标。

3.本次项目不接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相同、具有全资或控股、或具有其他类型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同时投标。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10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17日 17 时 00 分获取方式:在代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地 址;沅陵 (略) 四楼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证明及法人委托授权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30日 10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沅陵 (略) 四楼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 04 月30日10时 30 分开标

地点:沅陵 (略) 四楼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南沅陵农村 (略) 纪检监察室。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沅陵农村 (略)

地 址:沅陵 (略) 16 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华中源 (略)

地 址:沅陵 (略) 四楼

联 系 人: 唐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湖南

湖南沅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殊不良资产清收服务中介机构入库项目
发布时间:2024-04-10 10:12:18
湖南华中源 (略)
类型: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湖南沅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殊不良资产清收服务中介机构入库项目

(招标编号:HZY-ZB-*)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湖南沅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殊不良资产清收服务中介机构入库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湖南沅陵农村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招标人:湖南沅陵农村 (略) 。

2.项目名称:湖南沅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殊不良资产清收服务中介机构入库项目。

3.采购内容:

(1)特殊不良资产清收服务中介机构入库项目,招标人拟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 2 家单位入库;招标人将综合考虑服务效率、兼顾公平等原则。

(2)入库有效期暂定为两年(具体服务内容及期限等以合同签订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招标人不对中标入库单位在入库有效期内所获得的业务量等作出任何承诺)。

(3)服务内容包括特殊不良资产(信贷资产、抵债资产等)非诉清收服务等。具体内容以单个项目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4)派单要求:在入库有效期内:

①原则上每个中标入库单位代理特殊不良资产清收项目标的余额不得超过 5 亿元;

②若单个中标入库单位不能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代理项目,招标人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

4.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 2 家中标入库单位。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00 元)。

6.入库管理:出现以下情况时,取消入库资格:

(1)对中选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的;

(2)存在不尽职尽责的情况,由招标人调查属实的;

(3)合作期限内未依法合规清收的,如采取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违反公序良俗、与债务人串通损害我行利益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4)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擅自减免债务人部分或全部欠款,违规收受债务人现金的行为;

(5)合作期限内给招标人造成声誉风险的;

(6)在资格有效期内累计 2 次(含)不接受招标人具体采购项目派单的,将直接取消入库资格;

(7)其他依据合同或协议约定应取消入库资格的情况。

7.其他说明:

合作期限内,招标人将根据评价体系对中标入库单位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考核,中标入库单位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行为或在考核中被评价为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直接终止合作、解除合同、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如有),同时禁止其参与招标人任何采购活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声誉。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较强的资金实力和服务支持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有良好的管理经验,服务规范,收费合理,诚信度高。

7.提交企业、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征信报告

(二)投标人应该具备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或登记的法人单位( (略) 、 (略) 、金融服务机构、信用管理/商务咨询/ (略) ),要求成立时间须在*年(含)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经营范围须满足招标人要求(以营业执照为准,经营范围须包括“对信贷逾期户进行催收、代收代缴欠款服务、应收账款管理外包服务”等金融服务相关条款),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五证合一”)并经年检合格。

2.投标人在湖南地区具有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能够满足项目服务要求,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投标人如为湖南地区分支机构投标,须另外提供总部授权书。

3.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自 2021年 01 月 01 日起)内在银行机构领域的类似项目案例业绩且服务评价良好(须提供完整信息的合同文本或协议以及相关结算发票等证明资料原版彩色清晰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人具有较强的专业清收能力,有稳定的、经验丰富的清收队*,有完善的金融信息保密机制体系,在行业有良好的信誉;拟派项目负责人从业经验不少于 3 年。同时,中标入库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5.服务要求:特殊不良资产清收服务中介机构必须依法合规开展清收工作,不得给招标人带来任何声誉风险。根据招标人要求对受托的各项业务实施严格的过程管理,建立各项业务动态台账,定期反馈业务开展情况,每月须向招标人不良资产管理机构报送清收管理台账,每月将各类文书移送招标人不良资产管理机构归档保管,每季度对各项业务开展情况、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形成季度报告反馈至招标人不良资产管理机构。

6.能接受招标人对入库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

7.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各种经营活动以及招投标活动中无弄虚作假之行为(本项目不接受在经营活动或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之行为或者受到过工商行政管理等行业监管部门严重处罚的单位报名参与投标)。

8.投标人近三年(自 2021年 01 月 01 日起)在与其他单位的合作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事件。

9.我行规定的其他要求等。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应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2.本次项目不接受最近三年内(自 2021年 01 月 01 日起)在各种经营活动中存在严重违约、所负责项目存在重大问题等情形的投标人报名投标。

3.本次项目不接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相同、具有全资或控股、或具有其他类型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同时投标。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10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17日 17 时 00 分获取方式:在代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地 址;沅陵 (略) 四楼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证明及法人委托授权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30日 10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沅陵 (略) 四楼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 04 月30日10时 30 分开标

地点:沅陵 (略) 四楼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南沅陵农村 (略) 纪检监察室。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沅陵农村 (略)

地 址:沅陵 (略) 16 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华中源 (略)

地 址:沅陵 (略) 四楼

联 系 人: 唐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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