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琼山区儒传村建筑垃圾调配场项目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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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琼山区儒传村建筑垃圾调配场项目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 (略) 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规划), (略) 琼山区凤翔街道办儒逢村委会儒传村民小组和那央村委会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琼山区儒传村建筑垃圾调配场项目用 (略) 琼山区凤翔街道办儒逢村委会儒传村,用地总面积约35.76亩,拟征收集体土地35.76亩,涉及凤翔街道办儒逢村委会儒传村民小组集体土地22.42亩,那央村委会集体土地13.34亩。征收土地具体四至界址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拟开发用途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征收作为琼山区儒传村建筑垃圾调配场项目用地,拟安排土地用途:公共卫生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

(略) 琼山区凤翔街道办拟于**日组织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调查信息包括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户数、面积,其他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种类、数量等情况。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拟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登记工作。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居民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共同确认。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日起,至**日止。如对上述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有异议的,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 (略) 琼山区凤翔街道办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反馈视为无异议。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征收范围影像图

????????????????????????????? (略) 琼山区人民政府

?????????????????????????????????**日

???? (略) 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规划), (略) 琼山区凤翔街道办儒逢村委会儒传村民小组和那央村委会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琼山区儒传村建筑垃圾调配场项目用 (略) 琼山区凤翔街道办儒逢村委会儒传村,用地总面积约35.76亩,拟征收集体土地35.76亩,涉及凤翔街道办儒逢村委会儒传村民小组集体土地22.42亩,那央村委会集体土地13.34亩。征收土地具体四至界址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拟开发用途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征收作为琼山区儒传村建筑垃圾调配场项目用地,拟安排土地用途:公共卫生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

(略) 琼山区凤翔街道办拟于**日组织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调查信息包括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户数、面积,其他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种类、数量等情况。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拟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登记工作。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居民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共同确认。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日起,至**日止。如对上述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有异议的,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 (略) 琼山区凤翔街道办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反馈视为无异议。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征收范围影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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