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参加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经办审计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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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参加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经办审计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对下 (略) 场调研,欢迎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经办审计工作

二、资金预算:25万元(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最高限价25万元。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到位)

四、项目内容: (略) 和阿里地区经办机构2023年度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基金管理情况、基金预决算编报及执行情况、审计机关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发现问题的整改等情况。如有必要,可对以往年度相关内容开展延伸审计。

五、项目服务商的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服务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服务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略) 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记录证明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缴纳社保记录证明,依法纳税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服务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上述网站信息截图。

6.服务商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二)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前来响应,不得转包和分包。

六、响应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一)响应文件自**日-4月14日上午9:30-下午18: (略) 城关区北京西路46号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二楼204室获取。

(二)响应文件不收费。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三)获取响应文件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响应人自拟声明);

5.中国裁判文书(http://**)提供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

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提交,原件备查。

七、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即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上9:30-1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八、响应地点: (略) 城关区北京西路46号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204室。

九、采购单位、联系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

联系地址: (略) 城关区北京西路46号

联系人:旦增卓嘎电话:0891-*

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对下 (略) 场调研,欢迎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经办审计工作

二、资金预算:25万元(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最高限价25万元。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到位)

四、项目内容: (略) 和阿里地区经办机构2023年度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基金管理情况、基金预决算编报及执行情况、审计机关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发现问题的整改等情况。如有必要,可对以往年度相关内容开展延伸审计。

五、项目服务商的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服务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服务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略) 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记录证明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缴纳社保记录证明,依法纳税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服务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上述网站信息截图。

6.服务商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二)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前来响应,不得转包和分包。

六、响应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一)响应文件自**日-4月14日上午9:30-下午18: (略) 城关区北京西路46号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二楼204室获取。

(二)响应文件不收费。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三)获取响应文件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响应人自拟声明);

5.中国裁判文书(http://**)提供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

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提交,原件备查。

七、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即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上9:30-1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八、响应地点: (略) 城关区北京西路46号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204室。

九、采购单位、联系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

联系地址: (略) 城关区北京西路46号

联系人:旦增卓嘎电话:0891-*

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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