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大碱厂镇人民政府机关武清区大碱厂镇专职消防安全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天津市武清区大碱厂镇人民政府机关武清区大碱厂镇专职消防安全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略) 武清区大碱厂镇人民政府机关 武清区大碱厂镇专职消防安全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0日 发布来源: (略) 武清区大碱厂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武清区大碱厂镇专职消防安全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 (略) 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武清区大碱厂镇专职消防安全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元 最高限价:5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注:小微企业以服务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服务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服务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 库 〔 2016 〕 125 号 ) 的 要 求 , 根 据 开 标 当 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 (2)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近一个月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有效期内); (3)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2023-2024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亲自签署的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法人章的复印件; (6)供应商须在《 (略) (略) 》上完成注册,提供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原件; (8)本项目仅限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并确保与原件一致。开标时需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加盖公章、法人章的复印件,以备查验。若不能提供上述证件,则其投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1日到 2024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 方式:(1)供应商须在《 (略) (略) 》(网址:http://**.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2)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电子邮件形式。(1)电子邮件主题:招标编号+报名单位名称。电子邮件内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每项要求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法人章以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63.com),并另行提供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汇款单截图及接收招标文件邮箱;(2)未按此顺序报名、提供内容不全者或不真实供应商不具有投标资格,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合格后,代理公司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各供应商发送电子文件(及时查收)。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武清区嘉峰大厦2号楼1单元24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武清区嘉峰大厦2号楼1单元24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文件工本费缴纳的方式:必须以电汇方式,从投标人基本户转出。收取工本费帐户信息 单位名称:天津 (略) ,开户行名称:中国 (略) 天津武清支行,开户行账号:**,联系电话022-*缴纳工本费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如项目名称较长,可简略标明关键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2、自缴纳文件工本费之日起,需要开具文件费发票的单位,须在30日内到我单位领取发票,过后不予补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武清区大碱厂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 (略) 武清区大碱厂镇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 (略) 地址: (略) 武清区嘉峰大厦2号楼1单元2403室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022-* 天津 (略) 2024年04月10日 |
(略) 武清区大碱厂镇人民政府机关 武清区大碱厂镇专职消防安全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0日 发布来源: (略) 武清区大碱厂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武清区大碱厂镇专职消防安全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 (略) 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武清区大碱厂镇专职消防安全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元 最高限价:5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注:小微企业以服务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服务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服务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 库 〔 2016 〕 125 号 ) 的 要 求 , 根 据 开 标 当 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 (2)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近一个月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有效期内); (3)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2023-2024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亲自签署的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法人章的复印件; (6)供应商须在《 (略) (略) 》上完成注册,提供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原件; (8)本项目仅限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并确保与原件一致。开标时需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加盖公章、法人章的复印件,以备查验。若不能提供上述证件,则其投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1日到 2024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 方式:(1)供应商须在《 (略) (略) 》(网址:http://**.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2)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电子邮件形式。(1)电子邮件主题:招标编号+报名单位名称。电子邮件内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每项要求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法人章以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63.com),并另行提供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汇款单截图及接收招标文件邮箱;(2)未按此顺序报名、提供内容不全者或不真实供应商不具有投标资格,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合格后,代理公司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各供应商发送电子文件(及时查收)。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武清区嘉峰大厦2号楼1单元24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武清区嘉峰大厦2号楼1单元24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文件工本费缴纳的方式:必须以电汇方式,从投标人基本户转出。收取工本费帐户信息 单位名称:天津 (略) ,开户行名称:中国 (略) 天津武清支行,开户行账号:**,联系电话022-*缴纳工本费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如项目名称较长,可简略标明关键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2、自缴纳文件工本费之日起,需要开具文件费发票的单位,须在30日内到我单位领取发票,过后不予补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武清区大碱厂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 (略) 武清区大碱厂镇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 (略) 地址: (略) 武清区嘉峰大厦2号楼1单元2403室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022-* 天津 (略) 2024年0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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