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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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综合类公告公示

2023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凝心聚力、务实笃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深入贯彻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学深悟透法治思想。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带头学法治思想,将深入学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重大政治任务。制定印发《2023年局党组会前学法计划》,召开“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辅导会”,用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确保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日、“4.22”世界地球日和“6.25”全国土地日、“12.4”宪法日等时节全面推进法治思想宣传。

(二)压实“关键少数”法治责任。局党组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局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局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在年度述职中,将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相对独立组成部分进行述职,其他负责人切实履行分管领域推进法治建设职责。

(三)持续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以“八五”普法为抓手,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干部职工作为重点普法对象,通过普法学。

二、强化改革创新,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一)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更新、完善省一体化政务服务3.0平台。审批事项均能通过四川 (略) 发起申请办理,材料减免率47.85%,时限缩短比例73.31%, (略) 办率100%,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政务服务满意度。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 (略) 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特别是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

(三)全面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建立完善“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3人1屋”临灾处置指挥机制和预警“叫应”机制。采取“人防+技防”相结合,落实550台(套)专业监测设备对18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专业监测,定期排查运行维护,动态调整优化预警阈值,进一步提升科技防灾水平。

三、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稳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建章立制。牵头起草《< (略) 三江岸线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在《 (略) 三江岸线保护条例》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形成送审稿。同时,立足乐山实际,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研 (略) 《关于全面推进田长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二十条措施》等。积极参与立法协调,配合省厅推进《成都平原耕地保护条例》。

(二)从严执行依法决策规定。一是坚持重大决策五大程序和“三重一大”事项均上党组会集体讨论研究。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畅通参与制定渠道,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同时,将依法依规决策作为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略) 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33件(含规范性文件4件),继续有效26件,废止2件,失效2件,修改后继续有效3件。 (略) 局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件,进一步提高文件质效。三是严守法治关口。本单位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均需进行合法性审查。2023年,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执法决定等事项出具合法性论证意见4份。

(三)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按照《 (略) 本级法律顾问咨询(服务)统筹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规定,开展法律顾问咨询(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2023年对我局拟签订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20余次,参与尚未形成诉讼的行政纠纷以及信访案件的研究讨论和调处,并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若干。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善行政执法机制。贯彻执行《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川办发〔2021〕3号)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围绕着力提升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和实战能力,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执法“大学。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纵深推进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一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实行信访事项分类处理。2023年我局共办理自然资源领域来信来访、网上信访等54余件,办理“心连心”热线689余件; (略) 联动机制,探索实行诉源治理,2023年我局办理行政复议案20件,行政诉讼案37件。

(二)不断加大行政权力监督力度。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常委会报告、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按规定向政协通报有关情况。2023年,共办理22件人大代表建议(8件主办件,14件协办件)和1件续办B类件,56件政协提案(4件主办件、52件协办件)。同时依法 (略) 生效判决,落实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 (略) 府院联动会议,深化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

(三)全面深化政务公开。2023年, (略) 站共发布信息1249条,其中自然资源新闻动态152条、规划计划59条、公示公告161条,其中土地出让及土地成交公示92条、其余信息877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4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答复。针对人民群众较为关心的征地拆迁事宜, (略) 站设置“乐山征地信息公开专栏”, (略) 本级3个批次6条征地公告信息,将征地项目名称、批准时间、批准文号、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征地补偿标准等进行主动公开,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六、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行政事务;二是普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七、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意识。二是强化基层行政执法队*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重点加强安全生产、违法建筑等领域执法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综合类公告公示

2023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凝心聚力、务实笃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深入贯彻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学深悟透法治思想。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带头学法治思想,将深入学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重大政治任务。制定印发《2023年局党组会前学法计划》,召开“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辅导会”,用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确保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日、“4.22”世界地球日和“6.25”全国土地日、“12.4”宪法日等时节全面推进法治思想宣传。

(二)压实“关键少数”法治责任。局党组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局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局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在年度述职中,将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相对独立组成部分进行述职,其他负责人切实履行分管领域推进法治建设职责。

(三)持续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以“八五”普法为抓手,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干部职工作为重点普法对象,通过普法学。

二、强化改革创新,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一)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更新、完善省一体化政务服务3.0平台。审批事项均能通过四川 (略) 发起申请办理,材料减免率47.85%,时限缩短比例73.31%, (略) 办率100%,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政务服务满意度。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 (略) 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特别是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

(三)全面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建立完善“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3人1屋”临灾处置指挥机制和预警“叫应”机制。采取“人防+技防”相结合,落实550台(套)专业监测设备对18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专业监测,定期排查运行维护,动态调整优化预警阈值,进一步提升科技防灾水平。

三、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稳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建章立制。牵头起草《< (略) 三江岸线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在《 (略) 三江岸线保护条例》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形成送审稿。同时,立足乐山实际,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研 (略) 《关于全面推进田长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二十条措施》等。积极参与立法协调,配合省厅推进《成都平原耕地保护条例》。

(二)从严执行依法决策规定。一是坚持重大决策五大程序和“三重一大”事项均上党组会集体讨论研究。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畅通参与制定渠道,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同时,将依法依规决策作为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略) 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33件(含规范性文件4件),继续有效26件,废止2件,失效2件,修改后继续有效3件。 (略) 局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件,进一步提高文件质效。三是严守法治关口。本单位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均需进行合法性审查。2023年,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执法决定等事项出具合法性论证意见4份。

(三)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按照《 (略) 本级法律顾问咨询(服务)统筹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规定,开展法律顾问咨询(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2023年对我局拟签订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20余次,参与尚未形成诉讼的行政纠纷以及信访案件的研究讨论和调处,并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若干。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善行政执法机制。贯彻执行《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川办发〔2021〕3号)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围绕着力提升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和实战能力,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执法“大学。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纵深推进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一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实行信访事项分类处理。2023年我局共办理自然资源领域来信来访、网上信访等54余件,办理“心连心”热线689余件; (略) 联动机制,探索实行诉源治理,2023年我局办理行政复议案20件,行政诉讼案37件。

(二)不断加大行政权力监督力度。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常委会报告、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按规定向政协通报有关情况。2023年,共办理22件人大代表建议(8件主办件,14件协办件)和1件续办B类件,56件政协提案(4件主办件、52件协办件)。同时依法 (略) 生效判决,落实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 (略) 府院联动会议,深化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

(三)全面深化政务公开。2023年, (略) 站共发布信息1249条,其中自然资源新闻动态152条、规划计划59条、公示公告161条,其中土地出让及土地成交公示92条、其余信息877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4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答复。针对人民群众较为关心的征地拆迁事宜, (略) 站设置“乐山征地信息公开专栏”, (略) 本级3个批次6条征地公告信息,将征地项目名称、批准时间、批准文号、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征地补偿标准等进行主动公开,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六、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行政事务;二是普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七、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意识。二是强化基层行政执法队*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重点加强安全生产、违法建筑等领域执法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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