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2024年蒙城县地方国有委托收储库点最低收购价粮春普、秋普质量检测询价函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蒙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2024年蒙城县地方国有委托收储库点最低收购价粮春普、秋普质量检测询价函

各服务供应商:

??我局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服务的政府采购,请有意参与的单位就以下采购项目内容进行书面报价。

一、采购询价内容

(1)蒙城县地方国有委托收储库点最低收购价粮19.*吨春普、秋普质量检测。

(2)春普、秋普合计检测费用控制价上限:*.2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控制价上限为无效报价。

二、相关要求

1.检测工作要求

抽样后10个工作日提交检测报告(含扫描件),全年任务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提交所有检测报告及抽样单等重要工作材料。

2.资格要求

具有粮食质量检测资质的相关检测机构。

3.提交材料

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证明书复印件、报价单、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主要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上述资料均应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信封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等。所有提交的资料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4.报价报送及要求

(一)报价供应商应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项目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均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中应包括项目从实施到结束的所有费用。本项目所有费用一次性包定,不再追加。请各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二)有意向的检测机构,请于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1日上午12:00前将相关资料密封送达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略) 蒙城县城关镇北蒙大道578号,联系电话:0558-*),或加盖公司鲜章扫描后通过电子邮箱:*@*63.com发送,逾时视为无效,不予受理。

(三)蒙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报价情况于4月12日确定检测单位1个。

三、注意事项

1.各检测机构自行组织报价,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

2.此次报价原则上按照有效最低价确定中标检测机构,各检测机构自行按照实际情况报价,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者成交。

3.检测机构低于3家的,转为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检测机构。

4.确定检测机构与委托方(蒙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指定国有企业蒙城县 (略) 签订委托合同,检测费用由蒙城县 (略) 从市局下拨的最低收购价粮食监管费中统一支付。

5.确定的检测机构出具正式检测报告并获得委托方认可后,委托方在30日内付清相关费用。

四、合同的签订

1.成交结果将以邮件或电话通知,对成交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签订合同

①询价函、补充文件及成交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②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五、联系方式

蒙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侯絮莹 联系电话:0558-*

2024年4月3日

各服务供应商:

??我局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服务的政府采购,请有意参与的单位就以下采购项目内容进行书面报价。

一、采购询价内容

(1)蒙城县地方国有委托收储库点最低收购价粮19.*吨春普、秋普质量检测。

(2)春普、秋普合计检测费用控制价上限:*.2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控制价上限为无效报价。

二、相关要求

1.检测工作要求

抽样后10个工作日提交检测报告(含扫描件),全年任务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提交所有检测报告及抽样单等重要工作材料。

2.资格要求

具有粮食质量检测资质的相关检测机构。

3.提交材料

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证明书复印件、报价单、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主要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上述资料均应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信封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等。所有提交的资料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4.报价报送及要求

(一)报价供应商应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项目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均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中应包括项目从实施到结束的所有费用。本项目所有费用一次性包定,不再追加。请各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二)有意向的检测机构,请于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1日上午12:00前将相关资料密封送达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略) 蒙城县城关镇北蒙大道578号,联系电话:0558-*),或加盖公司鲜章扫描后通过电子邮箱:*@*63.com发送,逾时视为无效,不予受理。

(三)蒙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报价情况于4月12日确定检测单位1个。

三、注意事项

1.各检测机构自行组织报价,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

2.此次报价原则上按照有效最低价确定中标检测机构,各检测机构自行按照实际情况报价,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者成交。

3.检测机构低于3家的,转为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检测机构。

4.确定检测机构与委托方(蒙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指定国有企业蒙城县 (略) 签订委托合同,检测费用由蒙城县 (略) 从市局下拨的最低收购价粮食监管费中统一支付。

5.确定的检测机构出具正式检测报告并获得委托方认可后,委托方在30日内付清相关费用。

四、合同的签订

1.成交结果将以邮件或电话通知,对成交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签订合同

①询价函、补充文件及成交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②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五、联系方式

蒙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侯絮莹 联系电话:0558-*

2024年4月3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